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粤财绩函〔2018〕7号)要求,我厅完成了2017年省级林业发展及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以及部门整体支出三项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等级均为优。现根据文件要求向社会公开自评报告。
感谢对我省绩效自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东省林业厅2017年省级林业发展及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自评报告》
《广东省林业厅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广东省林业厅2017年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自评报告》
广东省林业厅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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