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政府批准印发的《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大力推进森林小镇建设的意见》(粤林〔2017〕75号)精神,经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查推荐,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审查合格后向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推荐,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向省林业厅推荐验收,省林业厅组织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提出检验验收意见,并征求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意见。为体现民主、公开、透明的原则,现将2018年省广东省森林小镇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
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向我厅森林城市建设办公室书面提出,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广东省林业厅森林城市建设办公室
邮编:510173
电话:020-81811527
附件:2018年广东省森林小镇认定名单
广东省林业厅
2018年9月26日
附件:
2018年广东省森林小镇认定名单
广州市 从化区温泉镇、花都区花山镇、增城区中新镇
深圳市 光明新区光明街道
佛山市 南海区西樵镇
韶关市 翁源县江尾镇
梅州市 大埔县青溪镇
惠州市 惠城区横沥镇、惠阳区秋长街道、
龙门县南昆山管委会
汕尾市 陆河县南万镇
东莞市 黄江镇、洪梅镇、樟木头镇、麻涌镇、望牛墩镇
中山市 横栏镇、小榄镇、坦洲镇、东凤镇、沙溪镇
江门市 新会区会城街道、台山市北陡镇、开平市大沙镇、
鹤山市宅梧镇、恩平市横陂镇
阳江市 海陵区闸坡镇
茂名市 电白区罗坑镇
肇庆市 高要区水南镇、四会市罗源镇、德庆县官圩镇
清远市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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