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公告

2019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我局决定对已注销营业执照的湛江东门种苗有限公司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从即日起,湛江东门种苗有限公司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和许可证编号(44000020170006)停止使用。特此公告。

   


广东省林业局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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