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项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我局决定对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广东省龙眼洞林场等3家单位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特此公告。
广东省林业局
2019年12月9日
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项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我局决定对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广东省龙眼洞林场等3家单位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特此公告。
广东省林业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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