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南岭国家公园设立社会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广东南岭国家公园设立”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进一步评估广东南岭国家公园的设立对当地社区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根据国家公园设立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项目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背景: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2017年,广东省提出谋划建设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争取建设成为国家公园。2019年5月,十三届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明确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全面转入南岭国家公园创建工作。

  2.建设内容及保护目标:广东南岭国家公园坚持以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的生态功能定位,以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保护为基础,以实现国家所有、全民共享、世代传承为目标,突出国家公园在我省自然保护地体系的主体地位,主动融入全国国家公园总体布局。对接我省北部生态发展区建设,强化水源涵养、丹霞地貌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构筑山水林田湖一体化生态新格局。整合韶关、清远相关自然保护地,统筹考虑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周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空间布局,加强全域保护,共同筑牢粤北生态屏障。

  3.拟建设范围及功能分区:拟设广东南岭国家公园位于广东省北部,南岭山脉中段南麓,以南岭-石门台片区为主体,联动丹霞山片区,涉及面积约2121平方公里(具体范围以国家批准公布为准)。其中,南岭-石门台片区地理坐标为东经 112°37'16.55"~113°31'38.22",北纬 24°22'29.33" ~25°1'26.53";丹霞山片区地理坐标为东经 113°36'35.87" ~113°46'47.35" ,北纬 24°52'26.65" ~25°2'7.58"。涉及清远和韶关2个市,连州市、曲江区、仁化县、乳源县、武江区、阳山县、英德市、浈江区、乐昌市9个县(市、区),30个乡镇。广东南岭国家公园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两个管控分区。其中:核心保护区涉及面积约1083平方公里,一般控制区为国家公园内除核心保护区以外的区域,涉及面积约1038平方公里。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重要生态修复工程。

  (具体拟建设范围与管控分区见附件1与附件2)

  二、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意见对象为本项目建设区域周边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其他有关个人和组织。

  三、公示期

  自发布之日起三十天。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二维码问卷、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您的要求和建议。

  社会影响评价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510室

  联 系 人:覃先生/夏先生;

  邮政编码:510050

  联系电话:020-83546230

  电子邮箱:zx83330577@126.com


  广东省林业局

2020年8月14日

  

       附件1:广东南岭国家公园拟建范围方案示意图.pdf

  附件2:广东南岭国家公园拟设管控分区示意图.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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