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2020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省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省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东省林业局2020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  

  报告    

  举报电话:12345转9(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9号楼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邮    编:510031

  电子邮箱:gdbs@gd.gov.cn

                              广东省林业局 

  2021年6月18日



  附件:

  广东省林业局2020年度行政审批和

  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自评报告


  2020年度,省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效能,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效能情况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情况

  1.政府职能转变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的决定》,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完成涉及省林业局事项的委托、下放、取消、重心下移工作。在2020年巡视、审计、国务院大督查中不存在涉及政府职能转变整改事项。二是印发《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级行政职权调整事项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专用章、专用文号和空白公文稿纸使用管理的通知》《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级行政职权委托、下放事项行政审批指引的通知》等,同步发布广东省林业局公告,并与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分别签订省级权责清单委托事项实施协议,督促各地市做好事项认领、清单编制等工作;在广州召开三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疫源疫病监测培训班,指导培训各地开展涉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培训150人次。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建立省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召开省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四是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设置机构、使用编制、履行职责、规范权力,严格控制领导职数,未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坚定不移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按时向省委编办报送《中共广东省林业局党组关于2020年度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报告》。

  2.中介服务改革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0〕113号)要求,对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所涉及的所有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摸清底数,实行动态管理,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项。二是配合做好省网上中介超市建设工作,落实《广东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介服务事项库信息完善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财政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动态管理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完成中介服务机构脱钩。2020年度没有发生财政性投资项目需要在网上采购中介服务的情况和发现中介乱收费问题。

  3.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事项评价情况。及时认领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上的国家基本目录事项,并对认领事项和新建事项的法律依据、清单编制进行补充完善,同时,认真办理地市对口部门所提的意见建议等。落实省级设定行政许可事项评价要求,2020年度通过修订《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下放省级设定行政许可事项1项。

  4.开展减证便民情况。一是清理证明事项。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报送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的函》《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报送事项的函》等文件要求,按照“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原则,对本部门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印发《广东省林业局实施的证明事项清单》(保留“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的林木权属证明;申请设立森林公园的森林、林木、林地以及其他土地的权属证明材料;申请野外用火的林地、林木权属证明”3项证明事项)。未存在违法增设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或者随意将行政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给群众和企业等问题。二是推行证照分离和告知承诺制。印发《广东省林业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中央层面设定我省需要实施的林业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7项实行试点,其中,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和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2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进情况

  5.强化服务支撑能力情况。我局按要求申请制发电子印章且开通使用,粤政易开通激活率达到90%以上,活跃率达到80%以上,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数据挂接率为99%,共享需求满足率达到100%。

  6.优化服务供给方式情况。实现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可在广东政务服务APP和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网上可办政务服务事项单点登录率达到100%,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深度为四级的事项占比100%。办事指南基本信息(办件类型、事项编码、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申请材料(材料来源或出具单位、数量要求、类型和形式)、办理流程(流程内容详实性、到办事现场次数)、表格及样表下载(空表下载服务、样表下载服务)等内容完备准确。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全面完成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

  7.提升服务效能情况。2020年度行政许可事项零跑动网上受理率100%,行政许可事项的时限压减率83.79%,即办件占比53.85%。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8.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机制。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于2017年起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推进监管全覆盖。2020年度,我局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度。出台《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引进林木种苗检疫审批与监管办法》《广东省林业局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交叉管理物种保护管理的通知》《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二是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推动协同监管。与省公安厅 、广东海警局研究制定执法协作配合办法,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与省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执法监督工作;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双打”工作,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及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违法行为;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昆仑2020”“飓风2020”等整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会同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开展破坏野生植物资源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破坏野生植物生存环境、违法经营利用野生植物行为。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推动社会共治。与省林学会、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粤港澳自然教育联盟、省自然保护地协会、省产业协会、省动物学会、省植物学会等组织第二届粤港澳自然教育讲坛及自然教育嘉年华活动;与省科学技术厅、省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发文,鼓励各类教育机构开展林业生态建设科普活动,加强林业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在广州南沙湿地公园举办广东林业·腾讯网友植树节,与奥运冠军劳丽诗一起带领关注绿化生态的网友共同种下近300株树苗,弘扬生态保护理念。

  9.加强监管工作。一是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植物检疫证书》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事项随机抽查。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实施年度抽查计划。印发《广东省林业局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指南》《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和“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引进林木种苗检疫审批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高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等7个省级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随机抽查;落实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随机抽查实施细则,抽取10家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法人进行检查。及时通过广东林业网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三是指导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指导广州、深圳、佛山、河源、梅州、东莞、江门、汕尾等地市建立相关抽查对象名录库,有序开展随机抽查。2020年度不存在监管失职或国家考核评议和国务院大督查中发现有未落实事项情况。

  10.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一是加强数字林业建设。按照林业“一张图、两平台”的信息化顶层设计,陆续开展规划中的林业综合管理平台、林业生态资源监测物联网平台和林业一体化数据库的建设,通过对原各系统数据的有效治理,构建开放共享的全省林业数据信息资源库,实现林业监测设备的实时互联,全省林业数据资源跨区域、跨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二是主动探索监管新机制。在林木种苗管理方面,通过国家垂直的发证系统,掌握全省证件核发情况,按年度生成台账归档,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等活动。三是创新监管方式。通过卫片开展全省森林督查工作,核实卫星图斑27031个,发现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图斑4264个,面积5116.7986公顷,其中违法违规使用林地2014宗,面积1725.2672公顷,违法违规采伐林木2250个,面积3391.5314公顷,蓄积158499.1174立方米。同时,充分运用中分遥感卫片时效性强的特点,在全国森林督查的基础上,我省开展中分遥感卫片省级核查工作,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违法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提高审批监管的时效性。

  (四)投诉举报和服务对象满意情况

  11.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2020年度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办件全部按时办结。根据好差评系统显示,我局综合评分9.4。

  12.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办理情况。按时办结省咨询投诉平台转办的咨询、投诉、求助、建议事项工单,按时录入新知识信息,按时反馈省咨询投诉平台提出的知识补充和修订要求。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基层林业主管部门监管力量薄弱。森林公安转隶后,专门从事林业行政执法的机构和人员数量大幅度减少,人员编制与承担执法职能不相匹配,基层符合条件的执法监管人员严重不足。二是政务服务相关系统有待进一步整合优化。如电子证照使用率较低,普及度不够,申请人更倾向于使用纸质证照。部分国垂系统未联通,无法全面推行电子证照等。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有关意见

  (一)继续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两平台”试点,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继续做好“放管服”工作。做好对国家委托、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加强对省委托、下放事项的指导、培训,通过开展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林业主管部门承接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切实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办事程序和流程,简化行政许可受理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

  (四)加强部门联动配合。与应急、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推动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五)优化改造政务服务信息系统。通过加强信息系统的优化整合和数据治理,强化与“数字政府”的融合,提高林业数字化支撑能力和数字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改善便民环境和提高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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