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提前批及第二批)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的公示

        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第十五条规定,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提前批及第二批)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0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林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邓小林 ,电话:020-8183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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