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关于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以高水平法治保障新时代广东林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全省林业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努力营造依法治林、依法护林、依法兴林的良好法治环境,现将《广东省林业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广东省林业局

  2023年4月23日

广东省林业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

责任处室

1.宪法、民法典、森林法、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

政策法规处

2.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生态保护修复处

3.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4.湿地保护法、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

湿地管理处

5.自然保护区条例、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

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6.种子法、广东省种子条例

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

7.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广东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防治检疫处

8.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

森林火灾预防处

9.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局机关党委

10.信访工作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公室、省林业事务中心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及局直属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能职责确定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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