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林改发〔2019〕20号)精神,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新业态,提升林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复核工作的通知》,经试点建设单位申请、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复核、专家评审、省林业局审核等程序,现拟认定佛山市南丹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等12个单位建设的森林康养基地为第二批广东省森林康养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1)。此外,有3个基地因放弃复核或复核未通过,拟取消该其广东省森林康养基地(试点)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7 日至5月4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省林业局提出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东省林业局改革和产业发展处,夏超。
联系电话:020-81247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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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林业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