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关于2023年林业乡土专家评审建议名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健全我省林业科技推广体系,畅通林业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林业乡土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粤林办函〔2023〕46号),我局开展了2023年林业乡土专家遴选工作,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信函(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省林业局科技与交流合作处)或者电子邮件(邮箱:gdf_pj@gd.gov.cn)形式反馈至省林业局。

  附件:广东省2023年度林业乡土专家建议名单.pdf


  广东省林业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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