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海丰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的公示

  广东海丰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已经广东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可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联系方式:

  电话:020-81938031

  邮箱:gdf_bhd601@gd.gov.c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信封请注明自然保护区公示)

  邮编:510173

  附件:广东海丰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理由、方案及示意图

广东海丰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理由、方案及示意图

  一、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理由

  广东海丰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海丰鸟类保护区”)位于广东省东南部,地处汕尾市海丰县境内,于1998年12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在2004年和2017年分别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调整了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现总面积为11525.33公顷。

  根据前期论证结果,500千伏粤东中南通道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将不可避免地涉及海丰鸟类保护区的实验区和缓冲区。

  为更好地保护广东海丰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强化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促进自然保护区管理与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发展,根据《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对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进行调整。

  二、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

  (一)范围调整

  1.调出保护区

  拟将省重点项目500千伏粤东中南通道改造工程涉及区域调出保护区,面积0.85公顷,其中实验区0.81公顷,缓冲区0.04公顷。

  2.调入保护区

  拟将保护区大湖西分区东北侧,与保护区相邻的东溪河流自然湿地1.62公顷,调入保护区实验区。

  (二)功能区调整

  拟将保护区联安围北分区黄江河附近的实验区区域调整为缓冲区,面积为0.09公顷。

  三、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后面积

  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后保护区总面积11526.10公顷。核心区面积3936.91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34.16%;缓冲区面积2057.87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17.85%;实验区面积5531.32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47.99%。

  附件:广东海丰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示意图

附件:广东海丰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理由、方案及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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