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大埔青溪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已经广东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可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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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大埔青溪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理由、方案及示意图
一、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理由
梅州大埔青溪市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青溪保护区”)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地处梅州市大埔县境内,于2001年2月经梅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现总面积为5378.85公顷。
根据前期论证结果,大埔青溪抽水蓄能电站(以下简称“工程”)将不可避免地涉及青溪保护区。为强化自然保护区管理,促进自然保护区管理与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发展,根据《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对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进行调整。
二、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
(一)范围调整。
1.调出保护区
拟将省重点项目大埔青溪抽水蓄能电站涉及区域调出保护区,面积161.84公顷。
2.调入保护区
拟将保护区南侧,与保护区相邻的生态公益林地171.24公顷,调入保护区。
(二)功能区划定。
本次调整根据青溪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状况、人口密度和耕地的分布现状划定功能区。
1.拟将青溪水库东西两侧鱼骨师头岗、李屋坑、东兴岗、水打窝、咸水湖、天上山等人为活动较少、生态质量较好的区域划入保护区核心区,面积为1850.75公顷。
2.拟将核心区周边区域划入缓冲区,面积为926.81公顷。
3.拟将保护区中部青溪水库两岸村庄、耕地和道路分布较集中的区域区划为实验区,面积为2610.69公顷。
三、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后面积
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后保护区总面积5388.25公顷。核心区面积1850.75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34.35%;缓冲区面积926.81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17.20%;实验区面积2610.69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48.45%。
附件:梅州大埔青溪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