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惠阳大坑县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的公示

  惠州惠阳大坑县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已经广东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可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联系方式:

  电话:020-81938031

  邮箱:gdf_bhd601@gd.gov.c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

  (信封请注明自然保护区公示)

  邮编:510173

惠州惠阳大坑县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理由、方案及示意图

  一、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理由

  惠州惠阳大坑县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于2003年经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成立,2023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调整了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总面积为1812.09公顷。

  根据选址唯一性论证结果,500千伏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和500千伏深汕至现代(皇岗)线路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将不可避免地涉及保护区的实验区。

  为更好地保护惠州惠阳大坑县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强化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促进自然保护区管理与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发展,根据《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对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进行调整。

  二、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

  (一)范围调整。

  1.调出保护区

  拟将省重点建设项目500千伏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和500千伏深汕至现代(皇岗)线路工程塔基永久占用区域调出保护区,面积0.7275公顷,其中实验区0.7275公顷。

  2.调入保护区

  拟将保护区东侧良井镇黄洞村0001林班01000小班,0001林班00200小班森林质量较好的部分区域,共计0.7275公顷,调入保护区。

  (二)功能区调整。

  核心区、缓冲区保持不变,拟将调入区域0.7225公顷划进实验区。

  三、调整结果

  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后保护区总面积1812.09公顷。核心区面积736.43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40.64%;缓冲区面积205.19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11.32%;实验区面积870.47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48.04%。

  附件:惠州惠阳大坑县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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