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是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开局之年。省委、省政府把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作为新时代新征程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和广东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牵引,作为关系广东长远发展和民生福祉的重要工程来抓,高位部署、强力推进,赋予广东林业新的定位和新的使命。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标准抓紧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高质量落实落细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具体部署,有力助力广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全面加强林业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持续强化法治工作能力。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把加强林业法治工作作为事关新时代林业改革发展、具有全局重要意义的大事来抓。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俊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健全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机制,扎实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以及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署名文章、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重要指示精神等,党组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汇报,多次研究部署林业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专题研究审议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林长制条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等立法工作,对立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重要条款逐字推敲,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政治自觉政治行动奋力开创广东林业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新格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严格落实述法要求,明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学习新修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每1次林业普法活动都至少1名局领导干部参加,充分发挥“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法治工作机构统筹指导、各责任处室(单位)共同发力”的法治工作机制作用,推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学法用法示范效应,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把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推动宪法法律实施作为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培训教育、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一体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着力推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量。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年度工作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林业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科学制定广东省林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组织举办全省林业法治工作培训班,开展全省林业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评查,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决策部署在林业系统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二)着力完善林业保护法规制度体系,持续提升法治工作水平。加强重点领域法规制度建设,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统筹保护与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完成《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修订,出台《广东省先造林后补助管理办法》,推进广东省林长制条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制定,开展广东省森林乡村立法研究,配合做好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权威。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并对外公布拟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全年共作出重大行政决策6个。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审查拟出台政策措施11件。认真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印发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提升法律论证质量,制定《广东省林业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作用,加强对上报重要请示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核,切实筑牢依法行政的坚实根基。

  (三)全面深化林业部门职能转变,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梳理调整我省实施的中央层面和省级层面设定的林草行政许可事项,科学编制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协同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与省政务服务事项关联。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部署要求,推动并抓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公益林采伐等5项行政许可职权调整由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实施。大力支持横琴、前海等区域建设,将4项行政职权调整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工作机构、1项行政许可调整由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实施。深入推进林木采伐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进一步简化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及时梳理林业中介服务事项,开展中介服务不规范专项整治清理。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的传播矩阵,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准确公开到位,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9件,最大限度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需求,提高工作透明度。强化政务信用建设和监管,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8件、政协委员提案35件,及时公示共享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打造透明政府、公信政府。

  (四)深入推进林业执法协同联动,持续增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质效。落实林长制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要求,将基层执法能力建设纳入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考核重点内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纳入平安广东建设考核评价范围。探索跨部门综合监管新模式,推进涉野生动物监督检查和林木采伐、植树造林等水土流失监管纳入广东省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推动实现综合执法、联合检查、协作执法整体效能提升。加强调研指导和监督,梳理汇编林业常用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编撰林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全省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和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涉林事项评估,推进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和司法协同联动,健全“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林长+森林法官”等协作机制,省市县全面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清风”“卫地”“绿盾”“网盾”“猎火”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公安、海关开展“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整治行动。全面提高古树名木保护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联合印发《古树名木保护提升行动方案(2023-2035年)》。加强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开展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和引进林木种苗检疫审批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提高监管效能。加强突发事件、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等预防处置,定期召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判会议,落实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在法治轨道上依法及时处置各类涉林信访案件482宗。强化应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能力,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法院庭审活动,依法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以及公益诉讼磋商听证,无一被确认违法或撤销行政行为。

  (五)有力提升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持续强化法治观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将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实践融入林业工作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抓紧抓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省联动举办“21市同心聚力共建绿美广东”“绿美广东竞风华”等大型主题活动,举办“绿美广东——岭南美术名家作品展”,举办2023中国自然教育大会,获“全国自然教育示范省”称号,承办国家林草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广东珠海共同举办的2023年全国“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十周年宣传活动。组织全省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和“5.12”防灾减灾生物安全日宣传活动。制定年度学法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按时完成年度学法考试,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加大森林法、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协同举办《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人大代表在行动”、在线访谈。组建林业系统“八五普法志愿者队伍”,利用首届广东林业博览会、自然教育、林业科普等,多举措推动法治文化与生态文化、自然教育、科普融合互促。推动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推进森林公园、国有林场、自然教育基地、南粤红绿径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联合评选首批十个“广东省自然资源·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着力打造林业法治文化品牌。联动开展“厚植宪法根基 共建绿美广东”“法治林业 绿美广东”系列宣传活动。我局在2023年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中获评优秀等次。

  林业法治政府建设有力保障了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顺利推进,“六大行动”有效有力,“三大效益”日益凸显,广东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省打造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193个,完成104个省级森林乡村和54个绿美古树乡村、56个绿美红色乡村的建设。精准提升森林质量446.05万亩、完成率111.5%,其中林分优化提升230.90万亩、森林抚育提升215.15万亩,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省政府正式向国务院提出设立南岭国家公园申请并通过设立材料专家论证,丹霞山国家公园设立论证研究工作稳步推进,确定42个第一批拟建示范性保护地并实施建设,国际红树林中心正式落户深圳,加快推进国家林草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建设;建成古树公园24个,建立8.5万株古树名木档案和图文数据库;全民爱绿植绿护绿行动蓬勃开展,公布10个省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全省举办各类义务植树活动6400余场,参与植树超56.7万人次、植树约213万株,建设各类主题林210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24年工作安排

  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个别基层单位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有待提升,法治工作进展尚不平衡。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够深入、全面,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还不够积极、主动,一定程度还存在“法治政府建设是软指标、业务工作是硬任务”思想,没有真正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关键作用。二是林业保护法规制度体系尚未完善,在保障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六大行动”职责履行以及发挥“三大效益”方面存在不足。“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的理念还不够深化,部分地区林分林相还有待进一步优化提升,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路径还不够丰富,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措施还不够科学有力,在法律法规规定和法治精神中找办法、促改革、谋发展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林业主管部门机构队伍不够健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组织保障不强。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仅有14个市、122个县(市、区)仅有56个单独设置林业局,1123个乡镇中仅有101个单独设置林业工作站,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机构与人员力量有待充实,加之部分地区对林业行政执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执法体系不健全、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单独设置林业局的56个县(市、区)仅有17个独立设置林业执法机构,与承担的执法职能不相匹配;执行《广东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不够规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提前介入不够有力,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不够及时有效,涉林部门间行政执法协作和司法协同联动有待进一步强化等。

  2024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统领,持续完善林业保护法规制度体系,着力提升林业系统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以更高站位、在更高起点上狠抓各项工作有力有效落实,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和广东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保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林业”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结合点,作为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广东样板贡献林业力量提供法治保障的切入点,作为将林业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的总抓手,全面把握法治林业建设的核心要求,全面推进林业行政管理与服务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持续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科学谋划广东林业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层层压实责任。二是进一步狠抓工作任务落实。强化政策法治研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解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和广东林业高质量发展难题,推进广东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林业法治保障,继续推进林长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等重点领域立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法律论证质量,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和权力制约监督意识。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做好承接和下放事项的效能评估及结果运用。持续加强全省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联合执法、协同执法,确保依法执法、依法履职到位,不断提升执法效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林业 绿美广东”系列普法活动,继续联合评选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营造依法治林、依法护林、依法兴林的浓厚氛围。三是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推动完善林业主管部门机构队伍建设,充实法治工作机构、执法机构以及人员力量,提升林业工作人员的法治素质和法治工作水平,增强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能力,筑牢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坚实保障。

广东省林业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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