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方案的公示

  广东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方案已经广东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可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联系方式:

  电话:020-81835115

  邮箱:gdf_bhd601@gd.gov.c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

  (信封请注明自然保护区公示)

  邮编:510173


  附件:1.广东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理由、方案

             2.广东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方案示意图.jpg


广东省林业局

2024年9月9日


附件1

广东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理由、方案


  一、功能区调整理由

  广东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于2003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办发〔2003〕54号),批复面积46000公顷。

  广州港20万吨级航道工程和深圳港西部港区出海航道二期工程被列入《粤港澳大湾区互联互通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等多个规划,属“列入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且近期将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两项工程均为在原航道基础上进一步拓宽,选线具有唯一性,工程不可避免地穿越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需对保护区功能区进行调整。

  二、功能区调整方案

  本次保护区功能区调整采取临时性调整方式,工程施工结束后调整区恢复为原功能区,临时调整期约2年。

  1.核心区调整为实验区

  拟将核心区内广州港20万吨级航道工程和深圳港西部港区出海航道二期工程施工区域临时调整为实验区,面积1310.16公顷,工程施工结束后恢复为核心区。

  2.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

  拟将缓冲区内广州港20万吨级航道工程和深圳港西部港区出海航道二期工程施工区域临时调整为实验区,面积484.11公顷,工程施工结束后恢复为缓冲区。

  三、调整结果

  功能区调整后,保护区总面积不变,为46009.10公顷(矢量化椭球面积)。其中,核心区面积13656.15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29.68%;缓冲区面积18196.67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9.55%;实验区面积14156.28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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