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取得实效。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统筹能力。我局坚持把加强林业法治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林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法治引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培训教育、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一体推进。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制定林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开展林业法治工作培训,加强林业法治调研指导,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自觉性积极性。
(二)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强化法治保障水平。加强重点领域法规制度供给,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统筹推进广东林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出台《广东省林长制条例》,我省成为全国第三个出台林长制地方性法规的省份。持续推进《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立法进程。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组织开展林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认真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印发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认真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并对外公布拟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3件。提升法律论证水平,发挥内部法治工作机构和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等评估,加强对上报重要请示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的审核把关,筑牢依法行政的坚实基础。
(三)进一步深化职能转变,强化政务服务效能。梳理调整我省实施的中央和省级层面设定的林草行政许可事项,动态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及时完善事项审批标准和办理规范,加快推进网上并联审批,切实做好林业要素保障。开展扩权强县和强县扩权改革涉林事项评估,支持县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市)实施省级行政职权和“县直报省、省直达县”事项,抓好行政许可调整由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衔接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限制竞争条款多”整治,梳理市场准入方面地方性许可事项及禁止措施,做好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统计分析,行政许可网办深度四级占比100%、即办件占比64.52%。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法定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件,充分保障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需求。加强政务信用建设和监管,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5件、政协委员提案33件。
(四)进一步提升执法质效,强化执法协调联动。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合4部门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野生动物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制定全省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编制“护松行动”典型违法情形和松材线虫病疫木变性处理流程口袋书。组织开展全省林草行政案件统计分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涉企乱罚款问题、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等专项整治。联合省法院等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移送政府部门监管办法(试行)》。召开全省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联合多部门印发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加强野生植物保护管理通知。与广西、海南等林业局签署“加强粤桂琼红树林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梳理全省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图斑变化问题点位并推动完成查处整改,联动开展“清风”“卫地”“绿盾”“网盾”“护松”等专项行动。联合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检和生产经营许可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提高林木种苗保障能力。落实预防处置机制,定期召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判会议,依法处置各类信访案件709宗。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组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法院庭审活动。
(五)进一步加大宣教力度,强化社会共同参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将林业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制定年度学法普法工作要点,编制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以及“植树节”“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世界湿地日”等重要节点,紧密结合林业宣传主题张贴宣传海报、制作短视频,上下联动举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等。我局“自然与法”系列宣传获评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
林业法治政府建设助力提升了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质量水平,为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广东样板保驾护航、行稳致远。全省精准提升森林质量423.35万亩、完成率105.8%,城乡绿化种植苗木2337.2万株、完成率204.8%,优化绿美示范点193个,新建自然教育基地20个,建设森林城镇38个、森林乡村159个、绿美古树乡村52个、绿美红色乡村51个,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3396宗、面积超13万亩,办理林业行政案件5482宗,组织义务植树活动超2.45万场次、参与人数超225万人次,实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面积676.48万亩次,保障林分优化苗木6210万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25年工作安排
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推进林业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工作能力有待持续加强。完整、准确、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够有力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不够坚定坚决,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业务、轻法治思想。二是法治建设对绿美广东的保障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树立和践行“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的理念还不够牢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看得见、摸得着、有欣喜”的成效不够显著,优质生态资源转化为优美生态产品不够充分,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改革发展的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基层林业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各地林业主管部门机构设置不一,部分地区对林业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充分,基层林业执法体系不健全、力量比较薄弱,与其承担的任务不相匹配。同时,受限于乡镇街道承接能力以及林业行政执法分散性、专业性,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承接涉林事项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我局将高度重点关注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推进整改。
2025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牵引,注重发挥林业法规制度保障作用,着力提升林业系统法治意识和法治工作能力,以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法治工作成效服务保障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要求,坚定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更加突出重要位置,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科学谋划林业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共同发力的工作机制作用。二是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加大政策研究和供给力度,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能力。加强林业法治保障,继续推进林业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提高法律论证质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增强林业要素保障。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质量,强化联合执法、协同执法、规范执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三是进一步增强系统保障。持续推动加强林业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基层林业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监督,增强林业行政执法能力,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提供更加坚实保障。
广东省林业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