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的攻坚之年。全省各级林业部门紧紧围绕“建设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的目标,精心组织造林绿化和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大力发展绿色惠民产业,深入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以发展惠民生,以民生促发展,为林业增效、城乡增绿、民生增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6年全省完成营造林102.1万公顷,建设生态景观林带1657.9公里,新建森林公园265个、湿地公园36个,绿化美化村庄2609个。截止2016年末,全省森林面积达1087.9万公顷,森林蓄积量5.73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58.98%,林业产业产值达7696亿元,对区域经济发展的生态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一、生态建设与保护
(一)营造林总体状况。2016年,全省完成营造林共计1,020,731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00,658公顷,新封山(沙)育林97,347公顷,退化林修复59,791公顷,人工更新47,608公顷,森林抚育715,327公顷。
人工造林按区域划分:珠三角九市完成人工造林面积6,535公顷,占全省6.5%。山区五市完成人工造林面积60,086公顷,占全省59.6%。东翼完成人工造林面积24,213公顷,占全省24.1%。西翼完成人工造林面积9,824公顷,占全省9.8%。山区五市和东西两翼仍是我省造林主要区域。
2016年全省各地在进一步巩固原有绿化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强化森林抚育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全省造林绿化质量持续提高。按林种用途划分,在全部人工造林面积中,用材林造林37,090公顷,经济林造林3,296公顷,防护林造林56,378公顷,薪炭林造林357公顷,特种用途林造林3,537公顷。所占比重分别是36.85%、3.27%、56.04%、0.35%、3.51%。其中用材林造林面积较上年增加了11,196公顷,增长43.2%。
(二)林业重点工程
1、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2016年我省继续提升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水平,强化珠江流域和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全省共完成国家重点林业工程营造林81,653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0,999公顷,当年新封山育林35,196公顷,退化林修复100公顷,人工更新366公顷,森林抚育24,992公顷。
分工程项目看,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营造林共61,416公顷,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营造林共20,237公顷。
2、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持续加强。截至2016年底,全省林业部门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84个,总面积124.8万公顷,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95%。其中国家级野生动植物保护区8个,实有保护小区面积21.8万公顷。国际重要湿地3个,面积4.9万公顷。
2016年末,全省现有野生植物种源培育基地11个,野生动物种源繁育基地(不含观赏展演单位)80个,野生动物观赏展演单位11个,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80个,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70个,野生动植物科研及监测机构35个。全省从事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的职工人数1126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45人。
二、林业产业发展
2016年,我省林业产业产值稳步提高,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实现了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双丰收”。
(一)林业产业总产值稳定增长。按照现行价格统计,2016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为7,696亿元,比上年增加546亿元,增幅7.6%。其中第一产业产值883亿元,占全部林业产值的11.47%;第二产业产值5,023亿元,占全部林业产值的65.27%;第三产业产值1,790亿元,占全部林业产值的23.26%。
从产业结构看,我省林业三产结构持续优化。其中以林业旅游和休闲服务为主体的第三产业在总体产值中的占比逐年提高,比重由2012年19.1%提高至2016年的23.3%。
从增幅看,2016年,以包括干鲜果品、茶、中药材以及森林食品等在内的经济林产品种植与采集业的产值为883亿元,增速7.0%,基本同步于产业平均增速。以家具制造,木、竹、苇浆造纸和纸制品制造的第二产业产值为5,023亿元,增速4.0%,低于产业平均增速3.6个百分点。而以林业旅游和休闲服务为主体的第三产业产值为1,790亿元,增长19.6%,高于产业平均增幅12.6个百分点。从中可以看出,在全国经济“降档提质”的大环境下,我省跟农民脱贫致富联系较为紧密的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发展形势良好。
分地区看,珠三角地区林业产业产值为5,909亿元,占全省林业产业产值的76.8%,同比增长6.7%;山区韶关、河源、梅州、清远和云浮5市林业产业产值为778亿元,占全省林业产业产值的10.1%,同比增长14.8%;东西两翼地区林业产业产值为1,009亿元,占全省林业产业产值的13.1%,同比增长8.0%。山区五市和东西两翼林业产业发展明显快于珠三角区域。
历年分区域林业产值对比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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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林业产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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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
全 省 |
46811594 |
55826252 |
64877488 |
71500458 |
76957147 |
珠三角 |
36224292 |
43620923 |
49695529 |
55422884 |
59091940 |
山区五市 |
4274860 |
4852799 |
6733953 |
6743167 |
7776512 |
东西两翼 |
6312442 |
7352530 |
8448006 |
9334407 |
10088695 |
2016年,林业产业产值超过300亿元的地市共有8个,分别是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肇庆、江门、湛江。8市林业产业产值合计5,844亿元,占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的75.9%,较2015年占比减少1.1个百分点。
(二)2016年全省人造板产量1,389万立方米,比上年减少427万立方米,减幅23.5%。
(三)林产化工产品产量平稳增长。2016年全省松香及其深加工产品产量203,827吨,比上年增长30.4%;松节油产量30,607吨,比上年增长18.6%;木炭产量13,404吨,比上年增长29.6%。
(四)2016年全省商品材总产量756万立方米,比上年减少6.02%。其中原木693.4万立方米,减少4.97%;薪材62.6万立方米,减少14.53%。
商品材产量按生产单位分,其中林业系统内国有企业单位生产商品材6.2万立方米,较上年增加14.8%;系统内国有林场、事业单位生产商品材64.4万立方米,减少30.1%:系统外企、事业单位采伐自营地商品材93.4万立方米,增加23.2%;乡镇集体企业及单位生产的商品材56.6万立方米,增加33.4%;村及村以下各级组织和农民个人生产的商品材535.4万立方米,减少6.9%。
(五)经济林产品产量和竹产业产量平稳增长。2016年全省各类经济林产品总量达到1,019.3万吨,比上年增长19.5%。其中水果产量946.7万吨,比上年增长22.1%;干果产量6.4万吨,比上年增长6.1%;林产饮料产品产量10.5万吨,比上年增长60.6%;林产调料产品产量5.5万吨,比上年增长30.0%;竹笋干、食用菌等森林食品产量7.4万吨,比上年增长1.8%;森林药材产量3.6万吨, 比上年增长27.7%;木本油料产量15.1万吨,比上年减少2.0%;林产工业原料产量23.8万吨,比上年减少4.5%。
2016年全省大径竹产量为1.69亿根,比上年增长32.0%。其中毛竹5,197万根,其他竹11,734万根,分别占全部大径竹产量的30.7%和69.3%。村及村以下各级组织和农民所生产的大径竹6,304万根,同上年持平。
(六)油茶与花卉产业平稳发展。根据国家林业产业布局,我省逐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省油茶种植面积和花卉产量稳步提高。2016年全省油茶种植面积达185,660公顷,总种植面积增加了8.3%。其中当年新造油茶林4,686公顷,低产林改造100公顷。当年油茶籽产量146,833吨。2016年末全省实有花卉种植面积8.29万公顷,较上年增加32.4%。其中切花切叶产量22.78亿支,盆栽植物2.67亿盆,观赏苗木1.42亿株,草坪3,077万平方米。全省现有花卉市场103个,花卉企业9,041个,花卉从业人员15.6万人,花农5.9万户,控温温室面积147万平方米,日光温室面积1,036万平方米。
(七)林业旅游与休闲产业发展良好。随着全省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不断推进,各区域各具特色的森林公园和特色小镇蓬勃发展,全省林业生态旅游资源品质和数量持续提升。2016年全省林业旅游与休闲人次达2.67亿人次,比上年增加6.2%;旅游收入1,626亿元,比上年增加18.8%;直接带动其他产业产值218亿元。
三、林业投资
伴随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速回落的严峻形势,2016年全省林业建设资金投入略有减少。2016年全省林业累计完成投资790,191万元,较上年减少177,038万元,降幅18.3%。
(一)按资金来源分,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6,927万元,占总资金的12.3%;地方财政资金611,423万元,占总资金的77.4%;国内贷款12,956万元,占总资金的1.6%;利用外资3,654万元,占总资金0.5 %;自筹资金45,627万元,占总资金5.8%;其他社会资金19,604万元,占总资金2.5%。
(二)按资金投入项目分,其中用于生态建设与保护方面的投资为502,344万元,占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的63.6%。因全省营林面积较上年任务减少的影响,此项投入较上年减少了23.2%;用于林木种苗、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支撑与保障方面的投资为128,069万元,占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的16.2%,较上年增加22.5%;用于林业产业发展方面的资金为41,066万元,占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的5.2%,较上年增加54.4%;财政事业性经费118,712万元,占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的15.0%,较上年增加1.9%。
(三)分区域看,2016年珠三角地区累计完成林业投资337,722万元,占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的42.7%;山区五市林业完成投资329.464万元,占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的41.7%;东翼林业完成投资58,835万元,占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7.4%;西翼林业完成投资64,170万元,占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8.2%。各区域与上年完成投资额相比,珠三角地区减少11.9%,东西两翼和山区五市合计减少22.5%。东西两翼和山区五市全年完成林业投资额较珠三角地区下滑快10.6个百分点。
四、林业系统从业人员和安全生产情况
截至2016年底,全省林业系统各种经济类型单位共计1,722个,其中企业38家、事业单位1,424个家、机关260家。事业单位仍为主力军,占单位总数的82.7%。
2016年林业系统年末实有人数29,601人,单位从业人员28,809人。按照单位性质分,事业单位职工人数最多,达到20,128人,占69.9%;按照所属行业分,农林牧渔业年末实有人数14,297人,制造业191人,包括自然保护区和机关在内的服务业14,746人,其他人员367人。
2016年全省林业系统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5,862元,比上年增长15.1%;离退休人员平均年生活费35,494元,增长23.9%,快于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增速8.8个百分点。分行业看,林业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年平均工资最高,为122,814元;制造业年平均工资最低,为18,409元。
2016年,全省林业系统因工致伤9人,其中轻伤8人,重伤1人。
五、几点建议
综合以上数据分析,2016年我省林业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大胆创新、积极作为,全省林业发展仍旧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从局部情况来看,仍存在森林资源管护难度加大、林业产业发展不均衡、林业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森林资源管护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护水平。森林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是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证。保护和管理好森林资源,对于发展现代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依法行政、多策并举、标本兼治,按照“属地管理”和“守土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优化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提高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能力,维护我省森林资源安全。
(二)建立健全财政支林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构建多元化的林业投入体系。目前,我省林业建设投入主要是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投资为辅”的投资模式,社会投资规模在总体投入中占比仍然偏小。因此,各地区、各部门一方面要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林业建设在社会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牢固树立“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发展理念,确保财政支林投入的稳定增长。另一方面要加快林权改革,创新发展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紧紧围绕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任务,多层次、多方位的吸引金融和其他社会资本向林业改革的重点领域投入,实现我省林业建设资金来源的多元化。
(三)加快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绿色惠民产业发展。广东作为“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林业大省,林业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事关广大群众福祉。2016年,从整体行业看,我省林业产业呈现平稳增长的喜人形势,但从内部行业发展的速度看,第二产业发展动力明显不足。下一阶段,我们要强化“稳定二产、加快一产、做优三产”的发展思路,一是要深入推进林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优化林业产业产品结构,加快木本油料、经济林、竹藤花卉、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巩固一产发展的良好势头。二是要全力推动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依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小镇建设,大力推进生态旅游产业发展。三是要分类规划,大力培育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强化品牌建设。以发展促增收,为广大山区林农全面进入小康生活打下坚实基础。
(注:1、本文数据为林业统计年报数据;2、本文包含雷州林业局;3、珠三角地区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等九个市,东翼指汕头、汕尾、潮州和揭阳等四个市,西翼指阳江、湛江和茂名等三个市,山区指韶关、河源、梅州、清远和云浮五个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