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召开林长制督查考核工作座谈会

  3月14日,省林业局召开林长制督查考核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全省林长制督查考核工作。省林业局局长陈俊光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局二级巡视员李云新主持会议,局机关各处室、直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广东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学习了国家林草局《林长制督查考核办法(试行)》《林长制督查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各处室、直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就如何做好林长制督查考核工作作交流发言。陈俊光表示,推行林长制是林业事业发展的重大机遇,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各单位要抓住推行林长制这个难得的机遇,利用好林长制督查考核这把“利剑”,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做实做好。

  陈俊光强调,要充分认识林长制督查考核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林长制督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科学全面评价各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状况,注重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各级林长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全部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如期实现,让林长制落地见成效,促使“林长制”向“林长治”转变。要准确把握林长制督查考核的核心要点,对照国家督查考核工作要求,细化年度林长制督查考核工作安排,明确考核事项、开展督导检查、组织开展考核、审核自评材料、开展量化评价、报送考核结果等各阶段的时间节点,全力做好林长制督查考核相关工作。要严格落实林长制督查考核的工作要求,对照国家督查考核的主要内容和我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主要任务,认真研究制定今后需要纳入林长制督查考核的事项、涉及的指标以及评分方法,利用“林长制”这个平台,不定期对职能范围内的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各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指导督促整改完善,不断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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