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6市法检联动,共护云开山脉生态环境资源

  9月12日,广东省茂名、湛江、阳江、云浮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玉林等两省(区)6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12家单位在广东云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同签署《云开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举行启动仪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茂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庄悦群出席活动并为云开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揭幕。广东茂名、湛江、阳江、云浮,广西梧州、玉林等6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签署协作协议。

  据了解,云开山脉北起粤桂两地交界的西江南岸,南至广东湛江市,跨越广东茂名、湛江、阳江、云浮及广西梧州、玉林两省(区)六市,为两省(区)界山,其中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 12511.3 公顷。云开山脉拥有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储量巨大的矿产资源和独特的自然景观资源,是黄华江、鉴江、罗定江、漠阳江发源地和森林涵养水源区,是事关两广地区饮用水和工业用水的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区,是粤西、桂东地区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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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以保障云开山脉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为目标,推动建立“联动联创、共治共享”的云开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同机制,不断强化云开山脉环境资源保护审判、检察职能,形成协同共治的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服务保障云开山脉环境资源安全,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协议》明确加强政治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新发展理念、强化协同保护、注重效果导向等五项原则。建立工作联动机制、信息共享平台、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办案协作制度、定期联席会议机制、联合宣传机制、业务交流机制等七项协作机制。切实加强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审判、检察工作,强化司法与行政衔接,增进跨区域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协作,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提高司法保护水平。

  《协议》规定五项协作事项:一是保护绿美云开,加强云开山脉植被森林司法保护,维护云开山脉长绿长美;二是保护天堂云开,加强云开山脉动物资源司法保护,守护云开山脉野生动物繁衍栖息天堂;三是保护生命云开,加强云开山脉水资源司法保护,守护云开山脉生命之源;四是保护宝藏云开,加强云开山脉矿产资源司法保护,守护云开山脉各类矿产资源;五是保护发展云开,加强云开山脉自然景观资源司法保护,助力云开地区高质量发展。

  按照《协议》,12家法检单位还将整合环境资源审判、检察专家库资源,形成云开山脉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司法保护专家库。整合培训资源,加强团队共建协作。根据云开山生态环境特点,探索建立包括生态修复、警示教育、司法保护等不同类型的环境资源司法协作修复基地,谋划将森林碳汇、水域碳汇等替代性修复方式融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途径。

  此次建立云开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是跨省(区)法检联手做好生态系统协同治理和立体化司法保护的有力举措,是法检司法协同保护融入岭南地区生态文明整体布局的一次创新实践,将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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