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绿美,21个地市人大正发力!

  岭南三月,满目葱茏。近日,2024年“绿美广东·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正式启动,全省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共赴绿水青山之约。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正积极履“植”尽责、凝心聚“绿”,推动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为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广东答卷贡献人大力量。

  广州:开展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专题调研

  2023年开展“用好本土野生植物,打造绿美广州家园”专题调研,加强对市绿化条例实施、水环境治理等的监督,推动政府完成9940株古树建档登记和挂牌保护工作,流溪河成功入选第二批全国美丽河湖。2024年,将紧紧围绕绿美广州生态建设“八大工程”,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林”植树活动和高质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专题调研等,听取审议编制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的报告等。

  深圳:开展绿色低碳发展等专题调研

  开展建设绿美深圳活动,组织代表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监督检查。市、区两级人大组织代表围绕生态环境保护视察调研、接待群众等活动,开展绿色低碳发展情况、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观澜河“一河两岸”环境提升工程等视察。2024年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打造“人大代表林”、生态环境领域代表建议“回头看”等十大重点活动,助推深圳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珠海:开展海岛生态环境保护等调研

  推进乡村风貌提升立法。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台风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开展海岛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等调研。2023年代表主题活动期间推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284件。2024年推进红树林保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立法,听取审议绿美珠海生态建设情况的报告、整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汕头:制定实施河长制条例等法规

  制定实施河长制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建立完善河长巡查日志等创新制度,率先创建内海湾保护“负面清单+违反负面清单的相应法律责任”立法体例等。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检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并提整改建议;将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列入2024年重点监督工作计划。

  佛山:跟踪监督广佛跨界河流污染整治

  颁布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排水管理、河涌水污染防治等地方性法规。常态化跟踪监督广佛跨界河流污染整治,全年明察暗访治水项目35项。探索形成“社区议事会”、民生微实事立办制等工作品牌。2023年代表主题活动收集群众意见1250多条。今年结合高明区推广种植柿子树工作,在高明区开展市、区共建“人大代表林”活动。

  韶关: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联络站

  出台城市绿地管理条例。对部分市政府组成部门开展的绿美韶关生态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现场公布评议结果。专题调研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建设。打造全省唯一设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专业性人大代表联络站。在韶关市区北江源头回龙山规划建设125亩“省市共建人大代表林”。

  河源:拟制定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

  继2021年制定出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后,计划今年制定出台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持续开展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检查。2023年成立绿美紫金生态建设人大代表联络站,与有关部门挖掘广东省最古老的瓦溪镇红豆树等一批古树,调查摸清紫金县野生稻资源状况并形成建议。

  梅州:合力共建58个“人大代表林”

  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等条例立法工作。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到植树造林示范点、废弃矿山复绿现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视察调研建言献策。截至目前,全市1万多名五级人大代表已捐资超过623万元,合力共建58个“人大代表林”,种树12.9万株。

  惠州:将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调研

  已倡议各级人大代表捐资出力筹款130余万元,在红花湖风景区凤凰岛建设惠州“人大代表林”33亩。将围绕绿美生态建设积极主动作为、发挥人大作用,今年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惠州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推进绿美惠州生态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调研矿山生态治理及绿色矿山建设情况。

  汕尾:发起“和美乡村·我助绿”活动

  2023年率先打造“人大代表林”,各县(市、区)人大已共建17片。发起“和美乡村·我助绿”活动,在全市乡村振兴“连带成片”示范片区选择13个节点村植树。把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作为监督工作重点,今年再次列入专项监督重点,还将制定乡村绿美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东莞: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专题调研

  听取审议绿美东莞生态建设工作报告、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管运维工作报告,视察“无废城市”创建工作情况,开展主城区内涝治理、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专题调研。深入基层广泛征求45条意见,听取绿美东莞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出台前的报告。2023年代表主题活动期间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003件,推动解决问题924件。

  中山:深度调研12条央督河涌

  组织人大代表及机关工作人员对12条央督河涌进行深度调研并形成报告。2023年代表主题活动期间,梳理问题111个,直接答复63个,转交有关部门处理48个。2024年植树节期间,组织人大代表在全市23个镇街种下树木4412棵,已建成9处“人大代表林”,正在建设8处“人大代表林”。

  江门:聚焦生态问题人大代表约见市长

  对推进绿美江门生态建设开展联合督查,发现问题22项,提出整改建议36条并形成报告。2023年代表主题活动期间收集群众意见建议967件,当月推动解决660件,形成代表建议232件。连续第30年举行人大代表约见市长座谈会,就推进绿美江门生态建设建言献策。

  阳江:围绕生态建设开展调研19次

  颁布实施石望铸钱遗址保护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工作。2022年以来,围绕生态建设方面主题开展调研19次、执法检查6项。2023年以来共组织代表开展活动570场次,形成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方面代表建议175件。

  湛江:以法治助力打造“红树林之城”

  制定红树林湿地保护条例,以法治力量助力打造“红树林之城”。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加强公益林建设专题调研。与麻章区人大共同开展“市·区共建人大代表林”植树活动,累计开展植树活动500多场,共建代表林28个,捐树超过1万棵。

  茂名:去年以来打造285片“人大代表林”

  2023年以来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广泛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累计种下46000多棵树,打造285片“人大代表林”。大力推广“有喜事来种树”活动,人大代表带头示范,有嫁娶、生日、进宅、开业等喜事,到各地义务植树点植树或通过慈善捐款认种认养。

  肇庆:将对污染河涌整治开展专题询问

  将开展农业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与广西贺州市人大开展贺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将对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提升行动开展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继续组织市县镇三级人大对污染河涌整治工作进行联动监督,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清远:为促进英德红茶产业发展立法

  制定耕地利用促进条例,开展促进英德红茶产业发展条例立法工作。将发展杜仲产业等建议列入年度重点督办建议,对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情况开展工作评议。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林”“人大代表绿美廊道”等捐树植树活动。清远各级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开展捐树植树活动945次,植树113264棵。

  潮州: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

  将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首次将立法联系点设到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开展省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和枫江流域、黄冈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调研。2023年代表主题活动期间,收集群众意见建议318件,当月解决260件。2024年到目前各级人大代表捐款金额200多万元,种植树木超3万株。

  揭阳: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列入立法计划

  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工作正有序推进。组织调研实地察看惠来县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等地相关情况。动员全市五级人大代表通过“我为家乡种棵树”小程序等形式,参与绿美揭阳生态建设,建设具有揭阳人大特色的“揭阳市人大代表林”“先锋林”“巾帼林”等。

  云浮:作出加强绿美云浮生态建设决定

  作出关于加强绿美云浮生态建设的决定。颁布施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提供长效治理机制。在建设“省市共建人大代表林”的基础上,在全市各县(市、区)、镇(街道)全面开展“人大代表林”建设,共建设“人大代表林”69个,规划种植面积近15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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