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殷昭举,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林长温文星共同签发《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令》(2023年第2号),要求各级林长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为绿美清远生态建设和林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据了解,今年来,清远市平均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2月份以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今年清明节祭扫,返乡祭祖人员预计较往年激增,且人员祭扫时间跨度大,火源管控难度大,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
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扛起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主体责任,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切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在责任区域内开展巡林督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细化部门监管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各地以推深做实林长制为契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压紧压实乡镇基层防火一线责任,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看、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林长令强调要深化隐患排查,强化野外火源源头管理。各级林长要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专题研判部署,做到早行动、早部署、早落实。各地各部门在清明节期间要加强重要区域的火源管控,组织力量科学设置防火检查站(点),在通往林区的重要路口和景区入口以及其它重要通道进山路口设卡布点、严查严守,确保火种不进山、山上无明火,坚决遏制人为因素导致的森林火灾。
林长令要求各地要组织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森林防火宣传,针对重要地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宣传,增强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营造全民关注、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让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共同守护绿美生态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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