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森林法官”为绿美佛山生态建设注入司法力量

  绿美生态,司法护航。6月5日,以世界环境日为契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佛山中院”)携手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南海、顺德、三水四区法院以及各区林业管理部门,在佛山市云勇林场共同举办了佛山法院“森林法官”工作站揭牌仪式暨“林长+森林法官”联动协作机制签约仪式。此前,高明法院已和高明区鹿洞山林场挂牌成立高明首个森林法官工作室,这也意味着“林长+森林法官”工作机制在佛山全市五区全面铺开。

  仪式上,佛山中院与佛山市云勇林场签订了《佛山法院森林法官工作站共建协议》,佛山法院森林法官工作站也于当天正式揭牌。依托佛山法院森林法官工作站,审判机关与林业管理部门将协调联动,因地制宜探索设立特色“森林法庭”,加大涉林案件的审判力度,妥善化解涉林民事、行政纠纷,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做好法治宣传,致力于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成为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林业司法保护平台,推动佛山“林长+森林法官”联动协作机制走深走实。

  同日,禅城、南海、顺德、三水四区法院与市自然资源局各区分局联合签订《关于建立“林长+森林法官”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以府院联动机制激发森林生态治理“加法效应”,激发林业司法保护领域的强大动能。

  此外,佛山中院还在当天发布全市法院服务保障绿美佛山生态建设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引导社会公众增强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佛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道永表示,佛山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需要打好“司法+行政”的“组合拳”,“林长+森林法官”联动协作机制的建立能形成保护森林资源的强大合力,推动林长制释放出最佳的治理效能,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共同绘就绿美佛山建设新图景。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黄健明也表示,市区两级“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的建立和森林法官工作站的成立,将为佛山林业法治建设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支持和服务,推动林业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仪式结束后,参与人员还共同前往“佛山法官林”开展了植树活动。在这片绿意盎然的土地上,一株株树苗被精心栽种进土壤,它们不仅为大地增添了“新绿”,更象征着林业司法的新希望在这片土地上悄然生根、茁壮成长。

  据了解,2023年9月,佛山中院与佛山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关于建立“林长+森林法官”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以绿色发展、依法治理、协同联动为基本原则,提出联合会商、信息共享、服务保障、联合打击、联合保护修复、联合普法宣传、人才培养交流合作七项特色工作机制,凝聚合力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在此基础上,佛山中院与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府院联动,全面深化“林长+森林法官”联动协作机制,这不仅标志着佛山市全面推动林长制工作迈向了更高的台阶,也为佛山市生态文明建设掀开了崭新的篇章。

  未来,佛山法院将继续深化专业化机制建设,把林业保护与司法工作紧密结合,以司法力量为推进绿美佛山生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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