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4年第4号林长令——《关于全面深化云浮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发布,要求云浮市上下要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云浮生态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契机,全面深化云浮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林长令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推进。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分别选择一个镇(街道)、行政村作为联系点进行挂点联系指导,要充分发挥林长制牵头抓总作用,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纳入林长制和绿美云浮生态建设考核评价范畴;要加强宣传造势,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总结推广各县(市、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选树宣传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林长令强调,要保障林农权益,激活发展潜力。聚焦深化集体林地“三权分置”,保障林农合法权益;各县(市、区)可聚焦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森林可持续经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方面开展探索创新;云浮市属同乐林场作为广东省国有林场试点,要按照《云浮市国有同乐林场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打造新时代国有林场示范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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