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开展贯彻落实《广东省林长制条例》宣传活动

  《广东省林长制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增强社会民众对林长制体系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全民爱林护绿的良好氛围,3月2日,惠州市林长办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宣传活动,联合惠州市林业局、博罗县林业局、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象头山林场在博罗县泰美镇人民广场开展贯彻落实《广东省林长制条例》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通过设置林长制宣传展板、张贴《广东省林长制条例》海报、发放《广东省林长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手册和林长制宣传折页等方式开展。活动现场,惠州市林长办工作人员向市民详细讲解和普及林长制条例、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知识。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和印制“全面落实林长制,绿美惠州林长治”环保袋2000余份。

  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扩大了《广东省林长制条例》的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提高了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重要性认识,营造了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绿色发展、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接下来,惠州将持续深化落实林长制实施,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监管和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助力惠州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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