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率先在云浮市内全面推行林长制

  近年来,云浮市罗定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发展观。按照中办、国办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近日,罗定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同意《罗定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罗定率先在云浮市内全面推行林长制。

  罗定的《方案》要求,2021年3月底前罗定市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立;5月底前,镇、村两级林长制全面建立;6月底前,将村级林长制触角延伸到村民小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起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负责制。

  罗定的《方案》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组负责”原则,构建市、镇(街)、村(居委)三级林长体系。市设第一总林长,由市委书记兼任;设立总林长,由市长兼任;设立副总林长,由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有关领导兼任。镇(街)设立林长和副林长,镇(街)党委书记担任林长,镇长(主任)、人大主席等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村(居委)设立林长和副林长,村(居委)党支部书记担任林长,“两委”干部担任副林长。从而形成三级书记任林长的工作格局,使林长制成为一项书记工程。

  罗定的《方案》确定了“十四五”规划及远景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市林地保有量稳定在13.08万公顷,森林面积达到14.2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38%以上,活立木总蓄积量达到900万立方米,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质量明显提升、森林资源总量增长、林分结构优化、森林综合防护功能增强,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达,基本构建稳定、高效、安全的森林生态系统。到2035年,全市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等保持动态平衡,粤北生态屏障功能更加完备、林业产业体系更加发达、林业生态文化更加繁荣、生态文明基础更加牢固、林业支撑保障体系更加合理,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

  罗定的《方案》还明确了各级林长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重点工作任务、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等,为顺利全面推行林长制提供了有力保障。

  罗定市林长制的建立,将会探索出一条“护绿、管绿、增绿、用绿、活绿”五位一体林业发展,把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实现有机统一的新路子,为奋力推进绿美广东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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