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以试点为动力,积极创建全省示范区,主动作为,不等不靠,通过对各项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制定《梅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度情况表》,加强督查督导,较好地推进了林长制工作落实落地。
截至目前,所属各市、县(区)均已成立县级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林业局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并协调建立林长制常设机构,增加编制16(人),积极完善配套林长制各项制度文件;全市共召开工作会议20场1032人次,举办专题培训班25期1818人次,组织参观见学14批82人次;开展宣传报道28次,印发宣传资料5723份;落实各级林长3711人,林长责任区域186.97万亩;建立责任公示牌177(块),落实村级管护责任人1057(人),聘用护林员3347(人);完成平远县林长制信息平台建设;落实林长制工作经费972.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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