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中山市主动担当作为,认真谋划部署,稳步推进林长制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今年3月,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全面推行林长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面推行林长制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专班人员5人迅速到位,分工明确,跟进林长制各项具体工作,全体成员定期碰头开会,为更好地有力推进中山市林长制工作建言献策。二是落实资金保障。确保了各级财政资金用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并建立了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增长保障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共落实林长制工作经费76万元。三是倒排工作计划。今年5月,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办、国办及省林业局下发的相关精神文件及实施意见,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明确工作时间节点,拟定了《中山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计划》。四是强化专业培训。积极开展林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林长制工作发展蓄力赋能。截至目前,全市共举办林长制培训班2期27人次,聘用护林员165人。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计划近期赴广州、韶关、梅州、茂名等林长制试点地区调研,学习借鉴林长制先行试点区域的先进经验做法。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梳理整合,尽快出台中山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区域与自然系统相匹配的、高效的市、镇、村三级林长体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