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梅州市印发《梅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全面建立持续、健康、长效的林业发展机制,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守住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助推梅州奋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广东样本。
《方案》提出,梅州市到今年7月底,基本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林长体系,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初步建立“林长制”考核办法、“林长制”责任追究办法、护林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推广使用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构建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梅州林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力争到2025年,全面建成配套制度完善、运行机制顺畅的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成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的现代林业治理体系、以森林资源管护全覆盖为目的的护林员网格化管理体系、以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为代表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以国家森林城市为引领的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体系、以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为导向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实现“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的建设目标,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4.65%,森林蓄积量达6800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不低于1775万亩,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2%。到2035年,实现梅州林业现代化,建成高质量森林梅州和美丽梅州。
根据《方案》,梅州市将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党政同责、部门联动”“依法治林、制度创新”“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的原则,建立区域与自然生态系统相结合的市、县、镇、村四级林长体系,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建立护林员网格化管理体系,按林区不同类型,每3000-5000亩确定一个护林员专责专管,做到全市森林资源管护全覆盖。
《方案》明确,梅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主要任务是高质量开展国土绿化、开展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监管、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加大森林病虫害防治力度、全面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创新森林管护机制、创新提升依法治林水平、创新推进“智慧林长”建设等。
根据《方案》,梅州市成立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梅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林长制工作职责,市总林长负责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协调解决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并对各级林长工作进行总督导。各级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考核监督,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组织落实森林防灭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地保护管理责任和措施,强化林业行业行政执法,协调解决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