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了《广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下面简称《实施方案》),并于9月8日成立广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进林业园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全面建成绿色生态网络健康稳固、绿色生态服务普惠共享、岭南园林传承创新的活力花园城市,为推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有力生态支撑。
在《实施方案》中,广州率先在全省将园林绿化工作纳入到林长制统筹考虑,使林长制成为各级林长落实林业园林工作的有力抓手。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林业园林资源目标责任,按照行政区域与生态系统相结合、分级管理与属地负责相结合原则,建立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林长体系,市委书记担任市第一总林长,市长担任市总林长,各级林长原则上按行政区域划分责任区,实行分区(片)负责,重点围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高质量开展国土绿化和森林资源生态修复、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和有害生物防控、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深化森林资源领域改革、加强城乡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依法治林护绿水平等8项主要任务展开。
增城区投石问路、试点先行
2019年8 月,广州市增城区被确定为全省林长制4个试点区(县)之一和珠三角地区唯一试点区(县)。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增城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宜居为重”的现代林业园林理念,不断加强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建立了区、镇(街)、村(居)三级林长体系,取得了一些突破和阶段性成果,为全省、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通过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和配套制度,建立区、镇(街)、村(居)三级林长体系,设立林长制办公室,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领导森林资源管护的主体责任,明确主要工作任务,规范具体工作流程,为林长制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注重探索创新。首推“产业林长”机制,按照“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指定经营林地面积超50亩的承包户担任“产业林长”,充分发挥承包户的技术优势和生产管理经验,不断优化林业园林产业结构,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同时,充分借鉴河长制成功经验,创新建立了“林河众采”机制,实现了巡河、巡林人员信息实时互通共享。
三是提升智能化水平。运用无人机、物联网感知、5G大数据、远程可视化等先进技术,以林地小斑森林资源数据为底图,自主研发了涵盖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等16项主要工作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森林资源管护“一张图”“一套数”“一体化”。
四是强化公众参与。广泛开展林长制政策解读和林业普法宣教,全面提升群众知晓度和参与率,通过组织近百次的“万人巡林”等志愿活动,推进“七纵四横”城市主干道景观林带建设,升级583公里集自驾、骑行和徒步于一体的绿道,实施244个行政村绿化美化,创建森林小镇等措施,切实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推动群众爱绿护绿意识的大幅加强,营造了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广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创新点解读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组织体系、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四方面内容。其创新举措主要有:
一是党政同责,实行双林长制。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规定总林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广州《实施方案》参照省的做法,由市委书记担任市第一总林长,市长担任市总林长,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
二是全域覆盖,将园林工作纳入林长制。在省内率先把园林绿化工作纳入到林长制统筹考虑,同谋划、同部署,使林长制成为各级林长落实林业园林工作的有力抓手。
三是总结经验,鼓励探索新模式。在总结增城区林长制试点经验基础上,《实施方案》提出“产业林长”“民间林长”等新型模式,鼓励探索责权利相统一的行业自主管理和发展新机制,进一步释放林业园林产业发展活力。
四是生态优先,助力实现碳中和。《实施方案》在主要任务中提出以碳中和为引领,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园林绿化碳汇能力。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发挥森林资源在实现碳中和目标中的重要作用。
接下来,广州市将根据《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巡林护绿、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情况通报等配套制度,搭建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各区也将结合自身实际,加快制定本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力争到今年年底,全面建成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林长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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