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市政府审议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11月24日下午,深圳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黄敏主持召开会议,专题审议《深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以现场和视频形式参会。

  会议听取了深圳市林业局关于《方案》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征求意见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汇报。

  会议认为,《方案》特色明显,体现以属地责任为关键、以考核评价为抓手、以依法治林为保障、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公众林长为补充“五位一体”;内容丰富,既有正文,也有三个附件:按照一般与重点相结合制定了林长分片负责表、有可量化可考核的目标指标分解表、有职责清晰任务明确的任务分解表;以问题为导向,对落实林业管理属地责任、提升林业执法效能、解决林业管理资金来源均作出了部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立足深圳特色,继续擦亮深圳市生态名片,高举改革旗帜,改革成色更足,利用体制优势,规划手段凸显。经会议表决,原则通过《方案》。

  会议强调,全面推行林长制是深圳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有利契机,也是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的必然要求;深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超大型城市发展阶段和特点,明确建立林长制的目标要求、组织体系与职责、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全面推行林长制夯实基础。

  会议要求,市林业局要充分吸收各单位所提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力求方案内容比较成熟可行,下一步经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批后报请市委深改委审议,最后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管委会)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取得扎实持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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