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清远市林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情况。据悉,2021年12月底前,清远将全面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制定配套工作制度,并在省“一长两员”的基础上创新构建“一长三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为该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为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构筑坚强的制度保障。
清远在省“一长两员”的基础上创新构建“一长三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
2021年底全面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林长体系
林长制是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林长,其他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构建省、市、县、乡村等各级林长体系,实行分区(片)负责,落实保护发展林草资源属地责任的制度。其中,将保护发展林草资源落实为党政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是林长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所在。
清远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12月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体系。今年11月,清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已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清远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市8个县(市、区)已印发《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佛冈县已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清新区、清城区和佛冈县已经召开推进会,清新区和清城区举办了林长制工作业务培训班,走在了全市前列。
全市落实经费727万元;设立市级林长人员10名、县级林长101名、乡镇级林长666名、村级林长2108名;市级组织培训4场(137人次)、县级8场(172人次);设立市级林长公示牌3块、县级27块、乡镇级92块、村级471块;市级林长做出批示2次、各县级林长做出批示共32次。
“一长三员”将责任明确到每个山头地块
清远按照实际将全市森林资源区域按属地辖区管理划分林长责任区域。一是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第一林长、林长,副市长担任副林长,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区域负责,县、镇按行政区划设立第一林长、林长和副林长,村设立林长、副林长。
市级林长重点负责抓总体、解难题、压责任,帮助各县(市、区)解决推行林长制的难点问题,统筹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各项工作。市级林长对县级林长进行考核,重点对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总量、增量等目标进行综合评价。
二是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将责任明确到每个山头地块,构建以村级林长、基层执法员(乡镇综合执法员+警员)、基层监管员和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三员”森林资源源头管护机制的网格化治理体系,加强执法员、监管员和护林员队伍建设,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三是将省、市属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按属地管理设立林长,执法由所属乡镇(街)的执法队伍负责,实行分片区执法。执法员实行分片区执法,跨乡镇的省、市属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由所在镇林长协调管理。
四是推进护林网格化建设,将全市2083.869万亩林地,通过网格化、无缝隙的管理措施,把巡护责任落实。
五是制定有关林长制考核办法、工作督查、信息共享等制度,将林长制改革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另外, 清远还建立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向社会公布林长名单、在各责任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公布监督电话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经费保障,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发放林长宣传品及宣传资料约15000份,让全市上下认识到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知晓、支持和推动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
当一方林长、保一方生态、富一方百姓
清远市在构建四级林长制体系的同时,落实林长制工作主要任务:强化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管护、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修复、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灾害防控、创新推进林长制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林业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清远计划到2025年,全面建成配套制度完备、运行机制顺畅的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森林蓄积量达8千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70%,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9‰。到2035年,全面推行林长制成效更加显著,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充分落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在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中,清远各地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各有侧重做好林与山、林与水、林与田、林与湖的统筹文章,促进自然生态系统整体提升。同时,把推行林长制与其他重点工作,特别是与全域旅游、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同谋划、同推进、同落实,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另外,清远推行林长制,还将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通过森林经营、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等,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林地产出,扩大基层群众就业;在实现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与发展目标的同时,突出生态惠民,坚持改革利民,发展产业富民,全力释放“生态红利”,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多赢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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