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门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了《江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林长制为抓手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侨乡建设。
《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江门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迈入新阶段,江门市将以林长制为抓手,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持续增加生态系统碳汇量,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方案》明确,到今年底,江门市将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林长体系。市县镇第一林长、林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各村(社区)根据情况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并设立基层护林员和监管员。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等由机构法人代表及有关负责人担任林长。
《方案》明确要加强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灾害防控、生态修复、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等,提出建立林长巡查制度、强化对森林资源的用途管制、加强古树名木和本土珍稀树种保护、提升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培育和推广优良乡土树种、加大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力度等一系列工作任务。同时,《方案》明确要深化林业领域改革、创新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依法治林水平。
据悉,江门市正在制定林长制三年行动计划,保障实施方案务实推进、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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