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浮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印发《云浮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云浮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迈入新阶段,将以林长制为抓手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云浮建设。
据了解,《方案》正文共四大部分,分别明确了云浮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体系、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方案》明确,云浮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将以建设“绿色云浮 美丽家园”为目标,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到2025年,全市全面建成配套制度完备、机构运行顺畅的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制度体系。到2035年,实现云浮林业现代化,建成高质量“绿色云浮 美丽家园”。
《方案》明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全面构建市县镇村四级林长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市、县、镇建立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第一林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林长、有关负责同志任副林长的林长制体系。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村级林长制体系,构建以村级林长、基层监管员和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护架构,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截至发稿前,云浮已设立各级林长4646人,分别为市级林长7人、县级林长94人、镇级林长807人、村级林长3738人;已聘用护林员1416人,落实基层监管员625人。
接下来,云浮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围绕《方案》明确的六大主要任务,努力创建“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机制,扛起“护绿”职能,实施“增绿”工程,落实“管绿”职责,做好“用绿”文章,汇聚“活绿”动力,聚力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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