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惠州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印发《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惠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完成顶层设计,林长制工作进入新阶段,将以林长制为抓手加快推进惠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惠州建设。
《方案》主要包含四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组织体系、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案》提出:到2021年12月,惠州市基本建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四级林长体系,实现“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的四级林长管理体系。到 2025年,基本建成配套制度完备、运行机制顺畅的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成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的生态治理体系,基本实现“公园城市、粤港澳大湾区东北部生态安全屏障”的建设目标。到2035年,全面实现“公园城市、粤港澳大湾区东北部生态安全屏障”的建设目标,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幸福和谐、生态宜居的美丽惠州。
《方案》以保护发展林草资源为中心,以压实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责任为核心,以制度体系建设为保障,以监督考核为手段,明确惠州市林长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保护、加强森林资源灾害防控、高质量开展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全面构建公园城市和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深化林业领域改革、推进“智慧平台”建设提升监测监管水平、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依法治林水平八个内容,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惠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
接下来,惠州市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巩固森林城市、园林城市成果,积极融入“双区”建设,对接“双区”建设的战略、协同和辐射效应,夯实惠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森林生态环境基础,建设优美花园城市,奋力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