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 印发《东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12月27日,东莞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印发《东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东莞林长制工作进入新阶段。东莞将以推进林长制为抓手,健全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促进林业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

  《方案》主要包含四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组织体系、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力争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区域与自然生态系统相结合的市、镇街(园区)、村(社区)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市、镇街(园区)设立第一林长、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村(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到2025年,运行机制顺畅的市镇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成。到2035年,全面推行林长制成效更加显著,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充分落实,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系统碳汇增量逐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持续增进,高质量美丽东莞基本建成。

  《方案》提出,推行林长制主要任务是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监管,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灾害防控,高质量开展森林资源生态修复,稳步提升生态碳汇能力,构建以森林公园为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推进“智慧林长”建设,着力提升依法治林水平,积极开展自然教育活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等。

  接下来,东莞将迅速动员,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导考核,健全保障机制,强化监督参与等保障措施,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进一步压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加快健全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通过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体谋划、一体落实,为助力为大湾区森林城市群奠定生态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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