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报表扬。
过去的一年,全省上下勠力同心、全力以赴,圆满完成了2021年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目标任务,并构建起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取得了良好开局和阶段性成果。
林长制工作开局良好。广东成立了高规格的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主要领导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任小组组长和常务副组长;出台了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印发了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文件,成立了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工作会议部署落实。
五级林长体系基本建立。广东高位设立“双总林长”,省委主要领导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省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并划定鼎湖山、南岭、阴那山、罗浮山、莲花山、云开山等6个重点生态区域,作为省级林长的责任区域。目前,全省各级已划定了全域覆盖的林长责任区域,基本建立了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体系。共设立各级林长79198名,其中省级林长10名,市级林长187名,县级林长1777名,镇级林长14399名,村级林长62825名。各地聘用护林员32538名,落实监管员18312名。
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广东制定出台了《广东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七项配套制度》;全省21个地级市也都出台了林长制相关制度文件,推动形成“长”按“制”办、以“制”促“治”的工作格局。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如梅州市市县两级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涉林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清远、肇庆市分别推行“一长三员”和“两长三员”为主体的森林资源源头管护机制,更好地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保驾护航;翁源县建立森林警长制,落实“一区一警”责任制度;增城区建立林长、河长联动机制,有效推动巡河、巡林人员及时互通信息、快捷高效处理问题,实现了“1+1>2”的效果。
保障措施扎实有力。全面实施绿美广东大行动,将绿美广东大行动作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主要抓手,部署重要生态区域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碳中和林业、高品质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森林城市群品质提升、林业助力乡村振兴等六项行动计划,推动林长制既有名又有实。规范了全省林长公示牌建设;成立了省全面推行林长制专家咨询组,为林长制建言献策;编印出版了林长制专著《林长制——五级林长管理务实》,为各级林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实施林长制提供参考;创新推进林长制信息化建设,搭建智慧林长平台;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印发林长制宣传物料120多万份,营造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良好氛围。
治理效能初步显现。一是林业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基层“一长两员”管理架构夯实了源头管理责任,打通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最后一公里”;林长制智慧化建设促进“技防”“人防”结合,提升了管理效率。二是协同治理格局逐步形成。省林业局联合国家林草局广州专员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保护森林资源的强大合力。多地党政领导协调,公安、检察等部门共同参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模式正在形成。三是绿美广东建设加快推进。2021年全省完成造林与生态修复192.51万亩,全民义务植树约1.2亿株;南岭国家公园创建方案获得国家公园管理局正式批复同意;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顺利通过国家专家组检查验收,11个地级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4个县创建国家森林县城。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8.66%,森林蓄积量达5.84亿立方米。四是林业生态产业加速发展。我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连续12年位居全国第一。广州市增城区设立产业林长,充分发挥经营主体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技术、经验优势,推动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种养等加速发展,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林业惠民三位一体良性循环。五是林地违法乱象有力遏制。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打击毁林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省核查70233个卫星影像图斑。多地将林地违法违规乱象整治工作作为林长制重要工作内容,林地违法违规整改加速、涉林案件大幅下降,森林灾害发生明显减少。六是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地以问题为导向,集中资源和精力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如平远县将林长制工作与木检站改革有机结合,解决了木检站改革面临的职能转变和人员分流问题。
下一步,广东将继续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部署要求,再接再厉、精心谋划,深入实施林长制,力争2022年我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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