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关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王瑞军,市长、市林长陈少荣共同签发第1号林长令《关于扎实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切实抓好林业灾害预防工作的令》,要求全市各地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
林长令提出,各地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林业各项工作,以建设“生态和谐,善美韶关”为总目标,加快推进2022年科学造林绿化、古树名木保护和森林灾害预防等工作。
林长令明确,各级林长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造林绿化主体责任,抢抓有利时期,高质量推进水源林、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推动重点造林任务落地上图入库;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抓好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和重点生态区域林分改造提升,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和森林植绿增汇;全面压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职责,充分摸清古树名木资源信息,切实加强古树名木体检复壮。
林长令强调,各级林长要认真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对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广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22年工作要点》和《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扎实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处置工作。
据悉,截至2022年5月,韶关市共明确市级林长12人,县级林长125人,镇级林长1296人,村级林长4252人,护林员4541名,监管员3616名,10个县(市、区)均因地施策制发了本地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构建起市、县、镇、村四级林长体系。此外,韶关市把全面推行林长制与林业经济发展、森林旅游康养、林业资源资产价值化协同推进,带动了林业经济快速发展,全市有省级以上林下经济示范基地31个,林下经济面积约410万亩,参与林业经营的农户超过23.28万人,打造国家级、省级、市级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共40个,全市林业产业产值达2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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