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加快推动工作步伐及成效,近日,中山市林长办组织召开广东省总林长令(2022年第1号)落实情况反馈及进展督导会议,通报中山市开展省总林长令春季造林、护林防火等重点工作情况及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并部署安排下一步林长制工作。
会议总结了中山市2021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完成情况。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中山市迅速搭建组织架构、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制度体系,设立市级林长9名、镇级林长267名、村级林长706名,明确划分市镇村三级林长责任区域,印发《中山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中山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七项配套制度》,明确往后林长制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基本完成省下达的考核任务。随后,市自然资源局业务科室负责人分别汇报2022年度林业生态重点任务开展情况,其中高质量水源林、红树林生态修复等重点任务对照工作节点滞后、完成率不高,要求各镇街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按时足额完成工作任务。最后,市林长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严格落实林长职责。镇村级林长要认真履行主体职责,按照《中山市林长巡查工作要点(实行)》规定,切实做好巡林工作。二是扎实完成年度任务。根据《中山市2022年度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要点》部署,逐项对照任务目标及具体要求,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三是强化考核问责意识。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林长制工作已纳入“督检考”事项,目前正对《中山市2022年度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初稿)》进行征求意见,各镇街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下一步,中山市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以及按照省林长办的工作安排,严格压实市镇村三级林长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全力抓好具体工作,推动中山林长制工作取得实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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