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河源市发布了2022年第2号林长令——《各级林长开展巡林工作的令》(以下简称“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按照广东省2022年第2号总林长令要求,深入开展巡林工作,全面落实今年林长制工作目标,不断推深做实林长制,力争在首年林长制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关键,主动牵头抓总,认真履行巡林职责,落实包片包区域责任机制;要明确巡林职责,强化巡林措施,结合林业重点工作,特别是省林长制考核重点工作任务,对国土绿化、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资源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灾害防控、林长制实施运行等工作开展巡林调研;要带着问题、带着思考、带着任务深入林区深入基层开展巡林,想方设法破解松材线虫病防治、林业产业发展、林业执法改革、桉树林改造等林业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实行巡林“量化”管理,全面提升巡林效能,坚决杜绝巡林“走过场”。
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不断完善巡林方式方法,全面了解掌握各地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全面加强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要切实加强对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林长巡林督查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林长制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林长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要着力推动解决制约当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涉林重大案件、重大火灾、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等问题进行重点巡查,建立林长巡林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和任务清单,持续跟踪督办,确保巡林护林出实效见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