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 召开2023年林长制工作交流部署会

  4月25日,韶关市召开2023年林长制工作交流部署会。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林长办工作专班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县(市、区)就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介绍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2023年工作打算。会议对各地提出的如何建立运行高效的林长责任体系、部门协同体系、设立林长制工作机构和配备专职工作力量、保障推行林长制工作经费等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解决思路和举措。

  会议指出,这次会议是在国家和省2022年林长制督查考核结果通报后召开的全市林业系统第一次交流部署会。2022年韶关市在全省林长制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排名靠前,希望今年继续努力,争取更好的成绩。

  会议强调,2023年是深入推进绿美韶关生态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林长制的关键一年。今年的林长制要抓好六项重点工作:一要认真抓好绿美韶关生态建设工作,将绿美韶关生态建设行动目标任务纳入年度林长制督查考核内容,积极发挥督查、督办、督导作用。二要扎实推动开展林长制“五进”工作,各县(市、区)林长办结合实际积极开拓创新,加强沟通协调,以点带面有效推进。三要积极开展“林长制示范点”创建活动,根据实际,在统筹推进林长履职、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等十个方面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在比较有优势的几个方面进行有效的探索和实践,争取在全市范围内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四要认真做好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的推广使用工作,珍惜机会,认真学习,组织好本级的业务培训,积极推广使用。五要继续探索实施“林长+”等工作机制,积极有效探索“刑事惩治+公益诉讼+生态赔偿”生态检察模式,着力打造司法服务嵌入林长制,不断加强森林资源自然生态领域“两法”“两诉”,形成生态资源保护合力。六要认真做好2022年林长制考核问题整改工作,各县(市、区)要认真对照通报和“一县一函”指出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压实整改责任,稳步推进问题落实整改,切实解决自身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夯实林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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