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凝聚全社会森林监管保护合力,日前,东莞首届市级“民间林长”聘任仪式举行,聘任全省首批“民间林长”。市林业局负责同志为新任的12位“民间林长”颁发聘书,聘期2年。
12位热心森林资源保护公益事业、富有志愿服务精神的“民间林长”正式成为东莞市民间义务监督员,志愿服务区域分布在松山湖、旗岭山、大岭山、华阳湖、黄旗山、银瓶山片区,每个片区各设2名“民间林长”。
会议介绍,“民间林长”为非经营性的公益岗位,需根据《东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民间林长”管理制度(试行)》提供志愿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东莞市域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相关宣传活动,倡导生态环境文明理念,自觉践行爱林护绿行动,协助监督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反馈社会各界对林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民间林长”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和监督举报义务,及时发现并举报涉林违法行为,发现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禁止以“民间林长”的名义从事盈利性活动、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等行为。
新任“民间林长”纷纷表示,将认真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定期开展巡林工作,不断引导群众主动参与保护森林资源,主动科普涉林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守护绿美东莞生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