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发布今年第3号林长令

  近日,惠州市发布《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明确到2025年,基本形成符合惠州实际的现代集体林权制度,助力惠州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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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林长令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统筹安排部署,谋划和落实政策资金支持,主动服务改革,要确保任务分工落地见效。

  二要明确目标任务,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压实工作责任,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纳入林长制和绿美惠州生态建设考核评价范畴,分别选择一个乡镇(街道)、行政村作为联系点,多措并举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三要保障林农合法权益,实施兴林富民行动,进一步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林地产出率,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增加广大林农资产经营性收入,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各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成效和好经验,同时选树宣传优秀典型,激励广大林业工作者、林业经营者、林农、涉林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力促改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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