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20年广东落实惠林资金近202亿,每亩公益林最高补偿150元

      10月26日上午,广东省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20周年暨肇庆市创建全国绿色模范城市主题宣传活动在肇庆市举办。1999年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20年累计落实中央和省财政两级补偿资金201.77亿元,惠及群众559.7万户、2649.7万人。 

  

  广东林下经济产品已有上百种 

  今年是广东省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20周年,围绕“共建绿色生态,共享绿色福祉”的主题,全省20个城市联动,同步在10月26日开展大合唱、展览展示、徒步、绘画摄影征文比赛、自然教育、登山活动等主题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主会场设置在肇庆市,各地设置20个分会场,韶关、阳江、茂名等市还和县区(市)联动,超2万人参加了活动。 

  近千人参加了肇庆主会场的活动,宣读保护生态公益林宣言,启动“生态知识进万家”主题活动。 

  活动现场还举办广东省林下经济展览,来自省内22家知名林下经济企业参展,重点展示了茶油、沉香、春砂仁、食用菌、石斛、茶叶、玉桂等上百种林下经济产品。 

  据介绍,近年来,肇庆市以建设“森林之都、美丽肇庆”为目标,2016年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前又冲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洲”、筑牢珠三角生态安全屏障发挥了重要作用。 

  

  每亩补偿标准平均由2.5元提高到36元 

  20年来,全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从无到有,补偿资金从少到多,生态公益林面积从小到大,率先开展森林分类经营、划定生态公益林,率先出台《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 

  20年间,全省森林覆盖率由1999年的56.80%增加到2018年的58.59%,森林蓄积量由3.08亿立方米增加到5.52亿立方米,全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从5102万亩增加到7212万亩,林森林生态效益总值由1999年的1085.8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5413.7亿元。 

  广东省政府不断加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投入,先后5次作出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决定,补偿标准由1999年最初的每亩2.5元提高到2019年的平均每亩36元,20年累计落实中央和省财政两级补偿资金201.77亿元,惠及全省560万户林农、2650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三分之二。 

  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并提高补偿标准 

  广东省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20周年广州市分会场宣传活动在广州市越秀公园北秀广场成功举行。 

  1999年,广东省率先在全国制定了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开辟了生态补偿的先河,广州市更是走在生态保护的前列。历年来,广州市委市政府坚持建管并重,逐步完善生态公益林配套政策,不断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切实推进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 

  至2018年,全市已规划界定国家和省市级生态公益林近270万亩,对生态公益林实施三级补偿制度,标准分别为150元、100元和80元,市区两级财政年资金投入达3.6亿元,是广东省唯一实行生态公益林分类补偿的城市。 

  广东省林业局局长陈俊光表示,接下来,广东省将主动融入国家和省的新发展战略,寻找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更加突出绿色生态惠民、绿色生态共建、可持续发展,争取进一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建立并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和差异化补偿制度。 

  他说,广东省将重点抓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高质量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大沙化石漠化等生态脆弱地区综合治理力度,实施最严格的天然林保护管理制度,逐步建成生态功能强、林分质量高、景观效果好的高标准高质量的生态公益林体系。

  同时,鼓励和支持在生态公益林区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推进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和自然教育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利用策略,让林业生态建设成果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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