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 如何造林?广东印发管理办法

  为规范广东省造林管理工作,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提高广东省造林成效,广东省林业局日前印发了《广东省林业局造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以推进广东造林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加强从编制规划到检查验收的造林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广东省造林管理的法理基础。《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据了解,广东省林业局于2001年印发了《广东省造林管理办法》(暂行)(简称《暂行办法》)。经过20年的运行,《暂行办法》中的部分条款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一致,整体已不适应新时代造林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此次新出台的《办法》将改变目前广东省造林管理暂行办法老旧过时、不适应新时代造林管理工作需要的现状,完善广东省造林管理的法理基础,使广东省造林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精准、高效,造林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

  《办法》分总则、任务管理、项目管理、作业设计、施工管理、抚育管护、检查验收、信息档案管理、附则九个部分,规定了造林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措施和技术要求。其中,《办法》根据国家林草局现行管理要求将“造林”定义为无林地造林、迹地更新、退化林修复(补植套种、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等4种类型,明确了林业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职责。

  《办法》强化了造林任务管理和造林进度调度。在造林项目管理方面,按造林项目实施时序,对项目前期管理、招投标、设计、施工、监理、报账六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管理要求,形成造林项目全方位全过程闭环监督管理流程。在造林作业设计管理方面,提出可实行技术承包责任制,同时从设计编制、造林用地、设计内容、树种选择、合理施肥、辅助设施、设计审批、设计监理费8个方面对作业设计作了具体的规定,明确设计费用支付的参考依据,规定了各级财政资金投入造林项目作业设计的审批主体。《办法》对造林树种也进行了明确规定:造林树种选择应当参照《广东省主要乡土树种名录》,以优良乡土树种为主。公益林造林应当营造3个以上树种的混交林,依据树种生物学特性和立地条件选择适宜的混交方式。商品林造林单个树种纯林面积不得超过100公顷,与纯林相邻的小班必须使用不同树种或营造混交林。

  此外,《办法》指出造林项目应加强抚育管护、检查验收和信息档案管理,明确了相关办法,重点突出整地、种苗质量、种植及施肥作业管理,明确了造林项目变更的程序和造林失败的认定标准,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办法》还提出了奖惩措施,建立了造林失败的认定和造林任务核销制度。对造林绿化成效差、质量严重不合格的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并纳入林业信用评价内容;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造成质量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据广东省林业局介绍,2021年全省完成造林与生态修复总任务192.5万亩,完成高质量水源林工程101.38万亩,营造沿海防护林24.78万亩,培育大径材42.88万亩,实施中幼林抚育186万亩。其中重点造林项目均做到了“落地上图”管理,将科学绿化贯穿广东省林业生态建设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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