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林业局26日消息,广东近日通报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2023年度全面推行林长制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考核结果,广州市、茂名市、清远市、肇庆市、惠州市、韶关市被评为优秀。
同时,珠海市、梅州市、潮州市、东莞市、云浮市、河源市、深圳市、汕头市、江门市、阳江市、中山市、湛江市、佛山市被评为良好,揭阳市、汕尾市被评为合格。
2023年,广东省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充分发挥林长制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全省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转变。过去一年,林长制体系逐步完善,“双总林长”高位推动,五级林长履职尽责,省级林长率先垂范,示范引领全省巡林约168万人次。
去年,广东发布省总林长令3道,发布市县两级林长令312道,建立林长制工作述职机制,以及“林长+森林法官”“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等工作机制,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1000多个。此外,以村级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护机制基本构建,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落实到人。
当前,广东全省共设立93067名林长、36158名护林员(含护绿员等)、32501名监管员,有力促进林长制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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