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初见成效
发布日期:2007-10-08
来源:河南省林业厅
河南省有集体林业用地6788万亩,占全部林业用地的93.29%。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以来,全省各地推行过以林业“三定”为主要内容的林业生产责任制,实施过宜林荒山荒地拍卖、承包政策,虽然对集体林业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集体林地、林木产权归属不清晰、责任主体不明确、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不能形成责权利相一致的营林机制,致使集体林地生产力水平低,林分质量差,集体林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去年以来,河南省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实际,确定了积极改革、稳妥推进的林改工作原则。今年1月,省林业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别在豫南森林资源较丰富的桐柏县固县镇、豫北生态环境较脆弱的辉县市西平罗乡和豫东平原农区的尉氏县庄头乡开展林改试点工作。同时,要求每个省辖市选择1个乡(镇)或3个条件不同的行政村;每个有任务的县(市、区)至少选择1个村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全省共确定市级试点10个乡25个村,县级试点6个乡142个村。目前,省、市、县三级试点工作已基本结束,总结出了一些基本成熟的经验和做法,林改在促进农民增收、提高林业生产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
一、主要做法
(一)研究政策,制定措施。去年底和今年初,省林业厅先后两次派出13个调研组对全省集体林经营状况进行调研。根据调研成果,制定了一系列推动林改试点工作的具体措施。一是制定了《河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确权发证操作规程》,对林改试点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林改范围、林改内容及确权发证的方法步骤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收集在林改过程中可能遇到的100多个政策性问题,分类解答,编撰成册,发往全省各地,成为林改工作人员必备的“工具书”。三是收集辽宁、江西、福建等省林改情况,开展对比研究,为扎实推进林改工作和创新工作方法提供借鉴。四是对基层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系统分析,总结梳理出涉及林木流转、资产评估、林木采伐、活立木交易、林权证抵押贷款等方面的20个政策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五是聘请林业和法律等方面的专家、教授,组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专家顾问组,为全省林改工作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
(二)宣传发动,提高认识。为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林改的重大意义,掌握林改的相关政策,今年1月,省林业厅召开全省林改工作座谈会,采取以会代训的办法对省辖市林业局和试点县、乡(镇)的负责同志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培训。在试点过程中,为了切实解决基层干部的认识问题,省林业厅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集中精力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5月底在辉县市召开了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交流会,推广新乡、辉县、桐柏、尉氏的林改经验,针对林改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认真分析产生原因、现实表现和严重后果,逐一指出解决办法。
各试点县紧密结合试点实际,通过层层召开动员会、户户发放宣传单、村村张贴标语等形式,将林改的好处和林改政策、方法、步骤等宣传到每家每户,调动农民群众关心支持林改、主动参与林改的积极性。辉县市林业局投资3万余元,邀请辉县市艺术团策划编排了《林改之春》综艺节目,用豫剧、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用农民的语言农民身边的故事,宣讲林改政策,先后在各村巡回演出6场,观众达 1万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精心组织,加强指导。一是开好“三级会议”。县(市)政府召开由林业、财政、农业、水利、司法等部门参加的林改工作动员会,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乡(镇)召开工作会,要求乡村干部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探索切合实际、群众满意的林改办法。村召开干部会、党员会,宣讲林改政策,要求干部、党员发挥带头作用。二是抓好政策培训。林改工作开始之前,省、市、县三级林业部门都对所有参与林改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严格的林改政策和操作规程的培训,让每个工作人员成为懂政策、会操作、能指导的林改明白人。省林业厅组织对厅机关各处(室、局)、单位负责人和各市林业局主要领导进行了林改政策考试。新乡市在全市林业系统开展了“我为林改献良策”活动,共征集到建设性意见47条。三是规范操作程序。各试点市、县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了林改工作程序和工作步骤,并对每个工作步骤的操作方法做了详细的规定,对工作中涉及的表、证、册统一范本,统一印制。对林改档案的保存、群众大会的记录、招标竞标活动的组织形式等也都进行了规范。三门峡市制定了一套严密的林改工作程序,包括:建立组织—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制表绘图—张榜公示—制定方案—表决通过—签订(完善)合同—公证—申请发证—审核—现场勘查—公示—输入微机—颁证—建档等16个步骤。四是入村具体指导。在改革过程中,工作组人员与村干部一起调查林地基本情况,征求群众对林改的意见和建议,拟定林改方案。在此基础上,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充分讨论,最后表决通过,使方案既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又符合本村的实际;既能解决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又得到群众的拥护。
(四)强化督导,认真检查。为确保全省林改试点工作取得实效,4月中旬,省林业厅向各市派驻了9 个督导组,分别由厅级干部带队,检查指导各市林业试点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试点单位也都成立了督导组,实行乡镇政府和林业局领导干部包片、一般干部包村的“双驻”责任制,全程掌握林改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工作中出现的勘界不准确、操作不规范、村民会议达不到法定人数、群众意见不一致等问题都及时予以纠正。
二、初步成效
(一)群众得到了实惠,村集体减轻了负担。辉县市西平罗乡14 个采取承包、拍卖的村,农民人均分配24元。5个村用集体林业收入兴办公益事业,改善生产、生活设施,其中张庄等4个村新修水渠5000米,复修渠道 4500米。原来全乡每年护林员工资需2万余元,防火开支1.5万余元,病虫害防治开支5万余元,林改后全部免除,每年可节省开支8.5万元。尉氏县庄头乡通过林改使村集体收入增加几千到几万元不等。今年以来,全乡村集体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教育、道路等公共事业条件的投入达41万元。禹州市磨街乡两个试点村通过拍卖集体荒山荒地,回收资金20多万元。
(二)农民的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通过林改,基本实现了“山有主、人有责、民有利”的目标,明晰了产权和经营主体,农民发展林业的信心倍增。今春以来,桐柏县固县镇完成大面积造林6800余亩,四旁植树35万株,均超过历史最高水平。尉氏县庄头乡今年育苗125亩,是去年同期的2倍,树苗价格一路上扬,一棵树苗由过去的0.8元上涨到今年的2.5元。全乡今春造林35万亩,其中农民自发栽植的占90%以上。漯河市阴阳赵乡大张庄村刘德宏等9人以股份制形式承包村里多条路段和河堤,投资50多万元,植树15万棵。
(三)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主动性明显提高。通过林改,产权和管护责任同时得到落实,群众参与护林防火的自觉性大大提高,有效地解决了护林难、防火难等问题。桐柏县固县镇今春以来发生5起火警,均在第一时间被村民扑灭,没有引发一起火灾,乱砍滥伐等林政案件也得到有效控制,同比减少70%。新密市超化镇草庙村、新庄村林改后,群众自发成立了木材销售协会和“三防”协会,自筹资金设置了防火隔离带,多次邀请林业技术人员指导林地经营管理。尉氏县庄头乡一些村村民自发地联合起来,轮流看护林木,改变了过去护林员少,看护不力的局面,盗伐林木案件下降了80%。
(四)盘活了林业发展资金。通过林改,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为林业发展注入了活力。桐柏县固县镇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吸引县内外造林大户12家,社会造林投资300多万元;辉县市西平罗乡通过林改拉动社会投资100余万元。
(五)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通过林改,有效地解决了以前界址不清、山林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农民比造林,干部搞服务,使农村社会邻里之间和谐相处。同时,借助林改这一有效载体,增强了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提高了农民的依法维权和民主意识,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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