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明确11个县区林改试点时间表

  中国绿色时报8月11日报道 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晋城市和垣曲、隰县、沁源、灵石、祁县、清徐、方山、阳泉市郊区、五寨、平鲁、左云等11个县(区)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工作从今年8月开始到明年年底结束。   根据山西省委、省政府通过的《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11个林改试点县的目标任务是:各乡镇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其中60%以上的乡镇全部完成明晰产权、核发林权证工作。晋城市各县区全部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其中50%以上的县完成省级试点县确定的工作任务。   8月6日,山西省政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准备。副省长胡苏平出席会议并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胡苏平说,试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组织培训,成立机构。第二阶段:调查摸底,制定方案。进村入户,准确登记农户基本情况,然后公示。第三阶段:组织实施,确权发证。第四阶段检查验收,总结推广。通过试点积极探索改革路子,形成具有山西特色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模式和办法,为全面推进此项工作树立样板,提供经验。   胡苏平把集体林权制定改革试点工作根本内涵概括为三个字:一是“分”,二是“均”,三是“稳”。“分”就是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经营权以家庭承包方式分下去,凡是能承包到户的都要承包到户。农民在集体林地承包经营中占主体地位。“均”就是在落实家庭承包经营权和分配集体林地流转、招标拍卖收益时,做到均山、均股、均利。做到“按户承包,按人分地,人人有份。“稳”就是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在这次会议上,林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江西、辽宁两省的同志在会上传经送宝,现场培训。(中国绿色时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