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林改:在深度利益调整中前行

  因一块林地权属问题而起的纠纷,曾让两个村子在过去三十年里“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1979年和1998年,双方还因此发生两场大械斗,引发了30多人受伤住院的流血事件。   如今,这块林地不仅有了明确的权属界线,日前记者到实地采访时,还见到两村农民在界线上自发树立的“和解”碑。   这一故事发生在海南海口的美本村和加朝村之间。30年后的“和解”,直接得益于正在推进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而这又仅仅是海南林改中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众多实例之一。   林权纠纷在全国各林改省份都存在,但相比之下,海南集体林地历史遗留问题更多,成因更复杂,解决难度更大。   然而恰恰就是海南,在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时,探索出一些值得借鉴、予人启迪的做法和经验。   有学者对记者说,海南能在他们这里开这样一个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场会”,足见海南直面矛盾的勇气。原因很简单:这些遗留问题是推进林改绕不过去的“坎”,不解决,林改难以进行。   三大难题“横路”林改   人常说“一张白纸没有负担,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海南林改面对的并非“白纸”一张,而是既多又复杂的历史包袱。   记者曾多次到过江西、福建等省采访林改。相比之下,历史为海南林改预设的“背景”较特别。林改之前,海南集体林地中的近7成已由农户、大户和企业承包经营。如果说对于那些林改前七八成林地由集体统一经营的省份来说,林改分山到户,大部分好比让农民空手分得蛋糕,皆大欢喜。而海南林改,则是要把早已分出去的蛋糕,进行利益调整,有时不免要把一部分人手里已有的蛋糕拿出来重新切分。   这使海南推进林改面临很大的困难和风险,“必须调处先行,以调整利益为主,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海南省林业局局长关进平说。   经过调研梳理发现,海南林地历史遗留问题主要集中于三大类:   其一,1984年国家实行“谁造谁有”政策,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造林,允许老百姓“谁种谁有”。但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谁造谁有”被很多人误解为“谁占谁有”。不仅“占有”者很少办理承包手续,一些势力大、劳力多的家族和农户占有了大片林地,而部分农户实行“观望政策”,种得相对较少,有的甚至成为“空白户”,形成了农民占有林地严重不均的事实。   其二,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海南曾掀起发展经济果林、速生丰产林及高效农业热潮。其间部分村干部未经村民同意,违规对外发包或流转林地,造成发包或流转林地面积过大、租金过低、时间过长的“三过”问题。   其三,上世纪80年代初国家实行“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政策,海南各地执行不一,或没划定自留山,或划了没界定土地权属。建省初期的大规模灭荒造林、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时,也造成林地权属模糊。在全省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时,又产生了地界不清、权属不明,有山无证,有证无山,山证不符,一山多证等种种情况,使林地纠纷矛盾十分复杂。   依法依规不等于简单“一刀切”   解决上述历史遗留问题,海南秉承这样一个原则:“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依法办事”。用关进平的话说,“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民间等手段,因势利导、多管齐下。”   依法依规并不等于简单的“一刀切”。在总的原则下,各市县因地制宜,灵活创新,从群众意愿出发,合理调整利益分配。   记者了解到,海南省坚持按照每户人口来确定承包林地林木的份额,确保每个农户拥有均等的承包经营权和财产权。针对不同的历史遗留问题,采取不同的措施解决。   对于“三过”难题,通过“提高承包金或租金、缩短承包期或租期、预期均山”等多种方法来处理,确保农民得到实惠,使社会和谐稳定。   在海南,对“三过”难题的处理策略是“协商解决为主、仲裁司法为辅。”先是林改工作队上门力促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当地政府仲裁部门提供援助,按仲裁程序解决,再解决不了,进入司法程序,由法院判决执行。   对“谁占谁有”问题,海口市龙鳞村采取“先补后均”办法率先破解。该办法具体分两步走:承包期内用现金找补,实现均利;承包期结束后用林地找补,实现均山。“这种做法使少山户短期有利,长远有山,既解决了后顾之忧,又照顾了眼前利益;既满足了现实需求,又保证了政策的连续性。”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评价说。   对于林权纠纷难题,各地按照“林改未动,纠纷调处先行”原则,抽调专门力量全力解决。五指山市采取了“三必访、一实地”的工作方法,深受群众欢迎。“三必访”,即:对老干部必访,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访,对老党员必访;“一实地”,即:上山实地调查,及时排查、及时调处林权纠纷。   海南省从2009年4月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切入点,破解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难题,确保了这项重大改革的顺利推进。   截至目前,全省已调处林权纠纷3965起,占全省林权纠纷总数5249起的75.5%;全省已有450万亩集体林地确权到户,占全省集体林地的39.4%。   4月14日上午九点多,三门坡镇龙鳞村村民符传明笑嘻嘻地站在橡胶林旁一块大大的公示牌前,公示牌上是该村集体林改均利表。符传明这个“全村最精明的人”,也是占有林地面积最大户。从列表上看,现在他要每年缴出842.70元,而人均面积最少的农户梁其壮,一年可以领到村集体林地补偿金793元。   “这是实实在在享受到了林改的好处。”每年得到800来块钱补贴家用,梁其壮自然高兴。但往外掏钱的符传明也满心欢喜。近年因土地升值,土地分配不均的矛盾愈加突出,2007年,符传明刚刚种下的10多亩小树苗一夜被人全部拔光。村干部告诉记者,那时林地权益纠纷不断,你争我抢,你种我拔现象经常发生。林改尽量平衡各方利益,“山定了,人心也定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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