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国际森林年中国行动——国内开展的相关活动

  (一)政府部门组织的活动   1、2011年中国植树节期间,由全国绿委、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以“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题的系列植树活动。一要重点抓好中央领导植树、共和国部长植树、部队将军植树和各地、各部门党政军植树等系列植树活动。二要组织开展“国际森林年纪念林”植树活动。在北京选一造林点,邀请组织各国驻华使团派员参加植树,营造纪念林活动。表明从中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普通老百姓“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共识与行动,表明中国政府对履行国际义务,推动国际社会森林可持续发展的坚定决心和身体力行的积极倡导。   2、2011年12月12日,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纪念中国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0周年暨森林年活动总结表彰大会。根据邓小平同志的倡议,1981年12月13日,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做出《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30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领导身体力行,模范履行公民植树义务,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响应、广泛参与植树造林,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取得了丰硕成果,成绩斐然,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土绿化之路。“种下一点希望,收获一片森林”,是中国人民给国际森林年献上的一份厚礼,功在当代,惠及子孙。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伟大壮举,是对国际社会森林可持续发展的突出贡献。纪念大会拟请国家领导人(主管副总理)发表重要讲话,系统总结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基本经验和森林年活动的成效。阐述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对促进中国现代林业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和对全球森林可持续发展、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大意义及其作用,表明中国政府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心和新的举措。   届时,可邀请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和贾庆林名誉主席出席,各国驻华使团、有关国家组织、主要团体派员参加纪念大会,并举行颁奖仪式。向为国土绿化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颁奖。   (二)社会团体组织的活动   由共青团中央组织广大青年团员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系列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造林绿化生态保护活动。   由全国妇联组织开展“三八绿色工程”等活动,以“大地妈妈——易解放”为楷模,以内蒙古通辽库伦旗为基地,组织广大妇女开展治沙造林,在中国西部沙漠地带植树110万株。在适当时间,举行“国际森林年母亲绿色基地”命名立碑仪式。   (三)组织企业开展的活动   1、组织开展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倡导的植树号召,响应“全球十亿绿树运动—中国在行动”。积极响应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号召,把中国政府的承诺转化成全中国人民的共同行动。号召企业带头践行节能减碳,积极参与植树固碳造林,为实现中国2005至2020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的目标作出贡献,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维护地球生态家园。一要举行启动仪式。拟于2011年3月-4月,在重庆隆重举行绿色行动计划启动仪式,请贾庆林名誉主席出席,宣布绿色行动计划正式启动。二要发动有实力的企业战略加盟。重点发动在华国际知名跨国企业和国内大型企业,特别是发动大型国有企业率先行动,通过植树造林抵扣碳排放指标,达到企业排放抵扣和生态发展的双赢目标,树立中国企业的良好国际形象。   2、利用捐赠资金,组织在中西部10省区建设10个高标准碳汇森林示范基地。重点选择在省会城市周边建设城市多功能碳汇森林、在重点沙区营造治沙碳汇森林、在黄河流域营造黄河碳汇森林、在长江流域营造长江碳汇森林、在贵州营造石漠化治理碳汇森林等。   (四)组织公民开展的活动   1、各地区、各部门绿委办公室要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发动广大适龄公民认真履行植树义务,大力植树造林,栽花种草,认种认养林木和绿地,营造各种纪念林。并注重与部门绿化相结合,与重点生态工程相结合,与城市绿化建设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推进“身边增绿”,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2、开展短信和网络捐款植树活动。协调电信部门,通过手机便捷通道,发动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捐款植树,拟开通10699969手机绿化捐款短信。举办第三届中国网络植树节,加大网络捐献植树活动的力度。   (五)组织地方开展的活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围绕2011国际森林年,在植树节期间,组织开展1-2个有特色、有规模、有影响的造林绿化活动。由各省市区按照“国际森林年—中国行动方案”的部署,在各地开展相关行动,形成上下互动、全社会联动的效应。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