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时报10月11日报道(记者:厉建祝 焦玉海 蒋卫民 刘泽英) 全国林下经济现场会10月9日至10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和南宁市召开,全面部署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批示,明确指出,发展林下经济,既可促进农民增收,又可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也作出批示,指出发展林下经济是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绿色增长的迫切需要,是提高林地产出、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目前已经取得明显成效。要认真总结经验,科学谋划,加强引导,积极扶持,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确保农民不砍树也能致富,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改革目标。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出席会议并讲话。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会上作题为《壮大林下经济 实现兴林富民 全面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发展》的讲话。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马飚致辞。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主持会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陈际瓦、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陈章良,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武警森林指挥部参谋长郝晓光,国家林业局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建兴等出席会议。
会上,广西壮族自治区、浙江省、辽宁省和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陕西省宁陕县、重庆市秀山县作典型发言。与会代表还现场参观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浦北县发展林下经济的典型。
我国有46亿亩林业用地,其中集体林地27亿多亩。发展林下经济,在林下种植药材、蔬菜、蘑菇、木耳、花卉,养殖林蛙、蜜蜂、家禽、家畜及野生动物,生产多种多样丰富的绿色产品,相当于扩大了我国几十亿亩的土地利用面积,极大地拓展了农村经济发展的空间。同时,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使林业产业发展从单纯利用林木资源向综合利用林木、林地和景观资源转变,使农民“不砍树就能致富”,实现了生态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双赢。这是我国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亿万农民的又一伟大实践。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2008年全面推进以后,各地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一手抓明晰产权、承包到户,解放了林业生产力,极大地调动了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目前,已完成集体林地确权面积25.24亿亩,占全国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2.23%,今年年底将基本完成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一手抓林下经济、培植林业产业,发展了林业生产力,极大地提升了林业的经济效益,林地直接产出率由2003年的每亩84元提高到2010年的198元,全国2550多个林改县,农民林业收入占人均年收入的比重由2009年的12.96%增加到现在的20%以上,重点林区农民林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超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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